高危孕产妇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紫色(传染病)4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其中橙色、紫色和红色为重点管理对象。
【文件依据】渝中卫发〔2020〕138号《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渝中区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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