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责任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3-08-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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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监管责任。区住房城市建委统筹全区既有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相关安全监管工作的统筹指引。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职,联动配合,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其他行业部门应依据相关职责,规范本行业内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属地监管责任。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活动由属地街道负责实施建设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各属地街道主要负责结合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对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物业管理单位的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社区网格员队伍发现、报告、处置问题机制,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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