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政策问答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5-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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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公共收益?

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是指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入扣除管理服务费用后的收益,属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分配。

2、公共收益的服务管理费标准是多少?

《物业服务合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对管理服务费有约定的,管理服务费按照约定扣除;未有明确约定的,管理服务费用不得超过所得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3、物业企业如何规范公共收益账户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前,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企业应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在就近银行单独开设公共收益账户,不得与物业企业其他收支合用一个账户,账户名称为“XX公司XX小区公共收益专户

4、公共收益可用于哪些事项?

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经业主大会通过,也可用于业主共有部分维修、更新、改造和应急处置、房屋保险和体检费用等事项。

5、对公共收益有异议如何处理?

业主对公共收益管理有异议的,可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异议申请,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答复;物业管理区域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书面对公共收益收支提出异议的,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或者经业主大会决定,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也可以申请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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