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中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划分方案》”),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宁静舒适的城市环境。
《划分方案》共分为总则、区域概况、城市建设现状、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声环境质量、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监督管理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划分工作任务来源、划分依据、划分范围、划分基准等工作原则;第二到第四部分为全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划分工作的基础资料及概况分析,包含了渝中区自然地理、行政区划、人口密度、土地规划、交通建设等基本情况,以及现行声环境功能区规划、噪声质量及宁静小区建设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第五部分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划分的定义、划分具体原则、技术要求、分析过程及划分结果;第六部分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方案修编程序等保障措施。
《划分方案》以《重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渝中区声功能区划分边界为划定范围,以渝中区行政区边界、国土空间规划和遥感影像为参照,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及实际情况综合划定。
全区共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17个、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15个,面积共计8.576km2,占渝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定面积的63.6%,渝中区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由《重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划定,区划面积为16.0km2。
《划分方案》明确了渝中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地理边界、坐标,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落地、上图、入库,力求“划得实,管得住”。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是噪声监管、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参考。渝中区将严格遵守《划分方案》,进一步强化声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要。
该《划分方案》自2024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12日,原则上5年调整一次;确因城市建设和重大规划实施调整,可申请方案修编并按原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