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937380K/2023-00059 发布机构 渝中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日期 2023-05-2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预案;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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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应急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日期 2023-05-24
体裁分类 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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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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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渝中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气象局日前签署的《深化自然灾害应急预警联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切实提升暴雨、大风、强对流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同时为了规范应对渝中区突发气象灾害,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辖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全面发展。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22〕37号)有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为我区防范应对气象灾害事故提供应急预案支撑和处置依据,增强我区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辖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全面发展。

三、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渝中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雨、雷电、大风、寒潮、低温、高温、大雾等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应对处置,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等,依照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工作,自《预案》印发之日起推行实施。

四、主要内容

灾害分级

组织指挥体系

预警信号

响应措施

(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1.特别重大暴雨、大雪、大风、冰雹、高温、干旱、大雾、雷电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全区,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全区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全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2)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高温、干旱、大雾、寒潮等天气事件造成10—29人死亡,或1000—5000万元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高温、干旱、大雾、寒潮等气象灾害。

(3)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高温、干旱、大雾、寒潮等天气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500—1000万元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高温、干旱、大雾、寒潮等气象灾害。

(4)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高温、干旱、大雾、寒潮等天气气候事件造成1—2人死亡,或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气象灾害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较大、一般分级标准中国气象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

(2)各街道建立健全应急领导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辖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

(3)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

(4)视灾害发生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医学救援组、新闻宣传组、灾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

(5)建立健全由应急专家以及各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库,为我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1)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①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②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③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④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寒潮预警信号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①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②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③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④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大风预警信号

大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①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阵风可达7级以上,或者已达阵风7级并可能持续。

②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阵风可达9级以上,或者已达阵风9级并可能持续。

③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阵风可达11级以上,或者已达阵风11级并可能持续。

④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阵风可达13级以上,或者已达阵风13级并可能持续。

(4)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①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日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②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日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5)雷电预警信号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①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②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③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6)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①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②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③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7)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①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②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③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1)暴雨

1.加强气象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播、转发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了解暴雨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2.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开展两江沿岸的巡护查险及受影响区域居民撤离工作。

3.指导运输车辆船舶调整运行时间;做好低洼易涝区域道路交通运输疏导工作;开展水情监测,做好预报。

4.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防范和处置。

5.加强安全检查、运行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6. 视情通知学校做好停课准备,做好师生安全防护。

7.开展救灾捐助。

8.视情通知在建工地停工停产,做好安全防护后及时撤离。

9.开展内涝点的排查,做好城市排涝工作;做好损毁道路、设施的抢修抢险工作。

10.视情通知旅游景区采取关停措施;指导、监督做好游客转移、疏散等安全避险工作。

11.对易积水区实施道路交通疏导和管制。

12.开展转移安置工作;街道牵头,对受暴雨影响区域内的居民群众滞留情况进行拉网式巡查。

13.对可能出现严重灾害的重要场所、部位、设施设备明确专人值守,实施紧急管控。

14. 其他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指导行业内暴雨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2)寒潮

1.加强气象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播、转发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2.加强安全检查、运行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保障电力、燃气供应。

3.指导学校采取适当的防寒保暖措施。

4.指导户外在建工地加强工人的防寒保暖。

5.视情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6.指导旅游景区(点)做好动植物的防寒保暖,组织发布旅游防寒提示信息。

7.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8. 其他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指导行业内寒潮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3)大风

1.加强气象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播、转发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了解大风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做好危险地带和危房内居民的转移;为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保障。

2.密切关注大风高火险天气形势,做好火灾扑救应急准备工作。

3.加强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4.通知学校停止户外活动,避免在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5.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御工作,必要时停止户外作业。

6.开展巡查、检查,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加固措施,及时排除隐患险情。

7.视情通知旅游景区(点)采取关停措施,指导、监督做好游客转移、疏散等安全避险工作。

8.指导水路运输船舶调整运行时间。

9. 其他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指导行业内大风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4)高温

1.加强气象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播、转发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2.密切关注高温高火险天气形势,做好火灾扑救应急准备工作。

3.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落实相关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4.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高温防御工作,避免午后高温时段户外教学活动。

5.督促建筑施工户外作业单位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停止作业。

6.做好用水安排,协调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对绿地、树木、花卉等采取降温保护措施;户外作业人员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7.对动植物采取降温保护措施,发布旅游防高温、中暑提示信息,视情通知旅游景区(点)采取关停措施。

8.加强对高温防暑措施的宣传,对辖区群众给予防暑降温指导,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9.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10. 其他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指导行业内高温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5)雷电

1.加强气象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播、转发雷电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了解雷电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2.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

3.加强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4.通知学校停止户外活动。

5.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情况下暂停户外作业。

6.视情针对辖区古树名木采取防护措施。

7.视情通知旅游景区(点)采取关停措施,指导、监督做好游客转移、疏散等安全避险工作。

8. 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6)大雾

1.加强气象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播、转发大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了解大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2.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3. 视情通知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必要情况下指导学校采取停课措施。

4.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组织专家队伍研究分析形成原因。

5.提示户外施工单位注意作业安全,必要情况下停止高空作业;监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扬尘。

6.视情通知旅游景区(点)部分设施采取关停措施。

7.加强大雾天气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提示呼吸道疾病患者减少外出,必要外出情况下做好防护。

8.组织发布交通引导信息。

9.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情况下实施交通管制。

10. 其他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指导行业内大雾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修订《预案》的目的是什么?

修订《预案》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气象局日前签署的《深化自然灾害应急预警联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举措。

近年来,极端气象灾害多发频发,对我区综合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以2022年为例。2022年我市气温显著偏高,屡创记录。7至8月高温天气呈现“四个之最”特征。一是平均气温最高。平均气温31.3℃,较常年27.7℃显著偏高3.6℃,为1961年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同期最高。二是平均降水最少。平均降水量105.2毫米,较常年同期(303.0毫米)显著偏少近7成,为1961年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少。三是高温时间最长。35℃、40℃以上高温日数分别为45.4天、15.8天,为1961年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同期最多。四是高温强度最强,全市16个区县最高气温创当地历史极值。

重新修订预案,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做好我区气象灾害防御、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全面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预案》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预案》适用于渝中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雨、雷电、大风、寒潮、低温、高温、大雾等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应对处置,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三)《预案》如何规定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各街道建立健全应急领导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辖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

同时,视灾害发生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医学救援组、新闻宣传组、灾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建立健全由应急专家以及各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库,为我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四)《预案》如何规定气象预警的发布与传播?

《预案》规定,渝中区气象信息的监测依托重庆市气象局实时监测。区应急局负责接收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及时通过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传播和转发。一般、较大气象灾害险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应及时核实灾险情,并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气象防办,1小时内补充灾害信息书面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险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应及时核实灾险情,并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气象防办,40分钟内补充灾害信息书面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区应急局、区气象防办在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报区委、区政府、市应急局和市气象防办;其他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上报受灾情况。

渝中区实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有关气象台站根据《重庆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统一发布。渝中区依托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基于我区提供的预警信息接收信息名录进行发布,区级部门街道根据接收到的预警信息结合自身行业属地属事实际进行二次转发。

各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采取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告知等多种方式及时传播。

如辖区气象灾害风险仍在持续扩大,应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向社会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灾害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五)各部门如何根据《预案》做好预警联动应急响应?

气象灾害种类多,影响面广,往往伴随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动响应是有效防抗气象灾害的关键环节。举个例子,区应急局应当积极对接市气象局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分析研判风险,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各有关部门预警行动可结合实际参照响应措施执行。区委宣传部统筹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区委网信办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引导处置工作。

六、专家视角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晓民教授表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日趋严重,防灾减灾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近年来防灾减灾工作暴露出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问题,以及社会各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气象灾害防御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应急预案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的要求。本预案建立和完善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理清了应急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中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和协调衔接,为科学防灾、依法防灾提供指导性依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便于各单位迅速高效开展应急工作。

七、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一是新版预案根据重庆市机构改革后的各部门职能调整的变化,重新修改、完善了各相关部门作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应对责任更加明确。

二是增加信息上报流程图、预警响应流程图、应急响应流程图等,关键环节以流程图的形式呈现,便于操作,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细化各相关单位信息上报的时限、流程,分主体明确预警后各相关单位应开展的行动,提出了分部门响应和分灾种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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