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中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规划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渝中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金融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为主线,深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绿色投资国际合作,促进绿色转型和生态发展。根据《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2〕180号)、《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渝府办发〔2023〕13号)等文件精神,明确渝中区作为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之一,率先重点推动金融支持绿色交通、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等。截至目前,渝中区绿色贷款余额为1158.26亿元,全市占比18.3%、同比增长42.2%。渝中区绿色债券余额为137亿元,全市占比32.3%。为加快推进我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产业绿色化,绿色产业化,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助力打造西部金融中心主承载区,结合渝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渝中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实施方案》。
二、建设目标
一是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更加健全,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渝中区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二是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更加有力,力争到2025年末辖区绿色贷款余额全市占比25%以上,绿色债券余额全市占比稳定在30%以上。三是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更加融合,识别全区主要产业部门绿色低碳转型的投资机遇,建设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工程,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四是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成效更加显著,争取成渝、中新、中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合作交流,实现信息共享、生态共治。五是绿色金融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更加高效,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5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三、主要措施
序号 |
类别 |
具体举措 |
责任单位 |
1 |
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
进一步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加快提升金融集聚区能级。鼓励社会资本多元化参与绿色投融资。积极推进新兴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丰富绿色金融服务主体。 |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等 |
2 |
优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
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支持范围。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绿色信贷品种。推动投资基金支持绿色科技项目。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挂牌。 |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国资公司等 |
3 |
提升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能力 |
引导区内重点金融机构科学制定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单列绿色信贷计划,健全绿色金融治理框架。引导银行、金租等金融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业务管理,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和制度,推动环境效益外部性内部化。 |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等 |
4 |
积极参与碳金融市场建设 |
参与培育优化碳交易市场,推动机构和个人参与碳金融市场交易,提升碳金融市场交易活跃度,健全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等 |
5 |
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示范体系 |
探索金融支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示范路径。助推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四型产业”发展。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样本。 |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委等 |
6 |
推进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
加快打造重庆绿色金融大道,按照“三区、三中心”定位,完善绿色金融大道金融服务功能。大力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绿色交通试点。 |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区金融办、区交通局等 |
7 |
推进绿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
开发“渝中融”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科技+绿色金融+绿色产业”数字化发展新格局。建立绿色产业重点项目库,实行“绿色清单”动态管理,推送给金融机构。 |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委等 |
8 |
拓展绿色金融领域开放合作 |
扩大绿色金融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成渝地区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 |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等 |
9 |
加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 |
发挥渝中区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动,依法打击非法绿色金融活动。 |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等 |
10 |
保障措施 |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重大问题,确保改革任务有序实施。积极宣传绿色金融方面的优秀案例、绿色金融成果突出的企业等。 |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等 |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争取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信贷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等,引导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 |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等 | ||
三是加强人才保障,注重高端人才的引进及培育,搭建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打造“绿色通道”。 |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金融办等 | ||
四是加强正向激励,注重对产业部门、金融机构的考核激励,每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 |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人社局等 |
四、核心政策问答
(一)渝中作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准备招引哪些类别的绿色金融机构?
答:我们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在渝中的绿色金融服务功能,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研究中心,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绿色金融专业条线或部门、设立绿色特色分支机构,增强绿色金融要素集聚和辐射能力。另外,绿色金融评估认证机构,碳核查、计量、报告等中介业务机构我们也非常欢迎。
(二)推动绿色企业挂牌上市方面有没有政策扶持呢?
答:渝中区积极推动区内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使用绿色通道政策。按照《渝中区鼓励企业挂牌上市扶持办法》(渝中府办〔2021〕20 号)相关规定,绿色企业上市最高可获得600万元政策扶持资金。
(三)在推进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渝中区有怎么考虑?
一是加快打造重庆绿色金融大道,完善绿色金融大道金融服务功能,加快建成绿色金融机构集聚创新区、绿色低碳示范街区和重庆金融历史文化展示区等“三区”,培育壮大绿色金融研究中心、创新中心、服务中心等“三中心”。二是大力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试点,人行重庆营管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机构合作改造金融机构旧址建筑群,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楼宇。重点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开发与使用、城市绿色化更新,以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三是大力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交通试点,构建城市轨道、常规公交一体化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智能绿色交通体系、绿色码头、清洁能源船舶、绿色货运、航电枢纽、共享交通设施、“油(气)换电”推广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四)渝中是否要建立绿色产业重点项目库,入库标准是什么呢?
答:渝中区根据重庆市统一绿色项目认证评估办法,组织开展渝中区绿色项目、绿色建筑、绿色企业申报工作,形成“渝中区绿色项目(企业)库”,实行“绿色清单”动态管理,推送给金融机构。比如你是一家主营水污染治理的环保类企业,同时近期有500万元左右的信贷需求,那么你就可以向你自己的行业主管部门(比如生态环境局)申请纳入全区的绿色产业重点项目库,生态环境局推送给区金融办汇总,我们一并推送给区内多家银行以及人行重庆市分行,后续搭建平台推动银企对接,争取获得优惠利率的绿色贷款。
(五)除了绿色企业上市外,渝中绿色金融扶持政策还有哪些?
答:主要是争取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信贷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奖励、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应急转贷等工具,引导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同时,探索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给予激励。
五、专家视角
区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渝中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对渝中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指引性方向,为渝中探索绿色金融服务新模式、新路径,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支持渝中作为金融大区强区走实走好高质量绿色发展道路提供了政策遵循。绿色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量,对于实现经济繁荣和环境保护的双赢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引导资金流向环境友好项目和行业,绿色金融可以推动可持续发展、管理风险、促进创新和加强国际合作。在未来,绿色金融将在塑造我们的经济和社会走向可持续未来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绿色金融: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金融服务。
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需满足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续期信息披露等四大核心要素。
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在二氧化碳排放前对它捕捉,并将二氧化碳从排放源如工业过程、能源利用或大气中分离出来,然后通过管道或船舶运输到新的生产过程进行提纯、循环再利用,或输送到封存地进行压缩注入到地下并使其发挥有效作用的过程,达到彻底减。
ESG:ESG即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ety)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其环境、社会和治理维度涵盖了是否能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最核心的三个维度。ESG指标所关注的信息为可获取信息之外非财务信息,用以反映企业坚守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价值观。
七、政策咨询渠道
渝中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业发展科张老师023-6376001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