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庆建设内陆开放综合枢纽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渝中区发展实际,围绕融入开放通道、做强国际贸易、扩大双向投资等领域完善政策举措,促进物流、资金、信息、技术等核心要素资源集聚,全力服务全市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建设。
二、适用范围
渝中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以及自然人(以下称个人),可依据本政策规定申报相应扶持。
三、主要内容
在主要内容方面,新版《渝中区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新版开放政策”)共三大重点任务、十条具体措施:一是在深度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方面,支持建设国际货代集聚区核心区、发展通道贸易与通道消费、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二是在建设高能级国际贸易枢纽方面,推动货物贸易提质增效、支持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创新发、提升贸易综合服务平台能力、促进“地瓜经济”发展、支持探索离岸贸易;三是在建设高质量投资集聚地方面,支持外资项目发展,加速海外项目布局。
四、政策问答
问1:开放政策的整体框架和核心任务是什么?
答:新版政策延续三大核心任务框架——深度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高能级国际贸易枢纽、建设高质量投资集聚地,三者协同发力服务重庆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建设,并对十条具体措施进行系统性优化,结构更清晰、覆盖更广。政策主动适配企业国际化新需求,推动开放型经济在结构优化、业态升级、双向投资等方面提档升级;适用对象扩展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自然人,充分体现普惠性与包容性。
问2.针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新版开放政策主要有哪些政策支持方向?
答:主要包含三大支持方向。一是打造国际货代集聚区核心区,支持企业参与集疏运建设、数字化升级,扶持行业会展培训;二是发展通道经济,依托通道拓展贸易,打造“通道 + 消费”场景、展销平台;三是依托自贸试验区、中新合作等开放平台,推动对外开放制度创新。
问3.新版开放政策如何助力国际贸易枢纽建设,推动外贸产业转型升级?
答:新版开放政策从货物贸易、数字贸易与服务贸易、离岸贸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地瓜经济”五个维度全方位赋能。一是推动货物贸易提质增效,引导企业融入向西向南开放战略,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培育外贸新业态,支持企业数字化升级、人才建设、开拓多元海外市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二是创新发展数字与服务贸易,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深化产业融合,培育特色服务贸易,扶持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三是搭建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覆盖通关、物流、退税等全链条服务。四是壮大“地瓜经济”,助力企业统筹国内外资源,优化全球产业链布局,畅通双循环。五是支持探索离岸贸易,鼓励市场主体开展新型离岸贸易业务,鼓励数字化平台赋能离岸贸易。
问4.在双向投资领域有哪些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
答:新版开放政策兼顾“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发展,打造高质量投资集聚地。在引资方面,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相关政策,聚焦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吸纳外资布局,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质升级,提升外资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在出海方面,鼓励本土市场主体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主动布局境外项目,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带动本土设备、技术出海,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实现内外投资协同发展。
问5.如何申报本政策的扶持项目?是否可以与其他政策叠加?
答:本政策实行年度申报认定制,由区商务委每年发布申报指南,明确具体规则和材料要求。扶持资金原则上可用于支持现代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育用留。同一项目若同时符合本政策多个条款或渝中区其他扶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可重复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