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0T33503Q/2021-00033 发布机构 渝中区经济信息委
成文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09-3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1〕23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0T33503Q/2021-00033
发布机构 渝中区经济信息委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09-30
体裁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1〕23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区政府第一百六十八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

建立健全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快速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发改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结合渝中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渝中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渝中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保障重点、依靠科技,保障稳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5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渝中区在全区失电极端情况也无法达到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的实际,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较大和一般级。

1.5.1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渝中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

2)渝中区电网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渝中区政府可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5.2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渝中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

2)渝中区电网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渝中区政府可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指导应对工作。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电力恢复、社会稳定、应急保障、舆论引导、事件调查等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

2.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和通报;

3负责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应急演练、评估和宣教培训;

4传达贯彻执行市政府、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

5组织对区大面积停电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6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组成及职责

2.3.1指挥长区应急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负责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全面组织指挥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3.2副指挥长:区应急局、区经济信息委主要负责人,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

2.3.3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委、区经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资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市区供电公司主要领导组成

1)综合协调组

成员单位: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有关街道办事处参加组成。

工作职责:在区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传达贯彻执行区政府、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命令;协助调度应急队伍、专家、物资、装备。

2)电力恢复组

成员单位:区经信委牵头,区应急局、市区供电分公司参加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电力设备、设施应急抢险、恢复工作;负责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指导重要电力用户投入自备电源等临时供电保障。

3)社会稳定组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牵头,区教委、区民政局、区文旅委、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参加组成。

工作职责:协助公共场所人员紧急疏散、交通秩序维护、现场治安维护等工作;负责因停电事件引发的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开展人员抚慰维稳工作。

4)应急保障组

成员单位:有关街道办事处牵头,区经信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及市区供电分公司、燃气渝中分公司、凯源燃气西城分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通信企业参加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人员、资金和物资的储备和运输保障;负责对停电区域的供水供气的供应;负责加强通信应急保障。

5)舆论引导组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经信委、区公安分局、市区供电分公司参加组成。

工作职责:收集整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情况,起草新闻稿,组织权威发市;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牵头网络舆情监控,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6)事件调查组

成员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经信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区供电分公司参加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调查,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2.4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1)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2)区发改委:按照职责协调推进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

3)区教委:负责安排各学校的教学、作息时间,配合实施大面积停电应急方案。

4)区经信委: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承担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牵头协调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协调电力设施设备抢修恢复(包括临时电力通道的构建)工作;协调通信企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协调督促燃气企业保障停电区域内的燃气供应。

5)区公安分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治安秩序维护、安全防范及安全保卫工作;协助事发地街道做好稳定工作;做好交通组织、实施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疏散现场人员;配合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取证。

6)区民政局:协助疏散受灾人员的临时安置;配合做好死亡人员丧葬和家属抚慰等善后处置工作。

7)区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的安排、 拨付和监督检查。

8)区规资局:组织、协调、指导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提供事发区域地形、影像等地理信息资料。

9)区生态环境局:因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组织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和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

10)区城管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在事件发生后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和生活饮用水供应,参与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大面积停电状态下尽快协调恢复重点路段的路灯照明,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11)区交通局:负责提供应急物资装备、群众疏散等公路、水路应急运输保障,配合交通秩序维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应急疏运。

12)区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做好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统计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商贸流通企业可能造成的生活必需品损失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评估并提出救灾意见。

13)区文旅委:负责组织做好旅游景区等场所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工作;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中旅游景区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区卫健委: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医疗卫生保障。

15)区应急局: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传达区应急指挥部指令;牵头大面积停电事件事故调查,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1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涉及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处理,督促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引起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负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食品药品变质或污染情况实施排査,并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药品进行处置。

17)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18)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调查、统计、报送事件有关情况;落实区政府和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先期处置;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后勤保障;组织做好善后工作。

19)市区供电分公司:负责控制停电范围,保证渝中区电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及其他重要电力相关应急工作;组织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储备,确保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应急物资的有效供给。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

市区供电分公司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供电系统的日常数据监测、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并在区应急指挥部协调下建立与市政、公安、交通、规划、经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提出相应预警建议;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用电企业的监控,加强监测和报告。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由各街道、部门、市区供电分公司监测报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对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后及时上报区政府。

3.2预警及发布

3.2.1预警分级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特别重大(I重大(II较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但结合渝中区实际情况,只分为较大()和一般(级)预警。

3.2.2预警发布

1)发布权限。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较大(III)和一般(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授权相关部门发布。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及时组织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向区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2发市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供电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应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各种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

3.2.3预警行动

发布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区应急指挥部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作好公共秩序维护、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停电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2)电网企业

针对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合理安排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准备工作;调集应急所需队伍、物资、装备、电源等,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3)重要电力用户

做好生产调整、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方式的保安工作。

3.2.4预警调整和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确定不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或危险已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相关预警措施如预警期满或直接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预警自动解除。

3.3信息报告

3.3.1报送程序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供电企业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及先期处理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应急局,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告区政府和经济信息委。必要时,区政政府电话报书面报

3.3.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3.3.3信息续报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至少每日1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3.3.4信息通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力主管部门应当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并及时通报事发区域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因其他因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电力主管部门。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级和级两个等级,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4.1.1发生以下情况时,启动渝中区级响应:

1)渝中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

2)渝中区电网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渝中区政府可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4.1.2发生以下情况时,启动渝中区级响应:

1)渝中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

2)渝中区电网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渝中区政府可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指挥长发布级、级应急响应命令,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各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会同事发地街道及供电企业开展应急救援。事发地街道应当按照响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进展情况。供电企业按照企业内部应急预案配合区政府实施应急响应。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可向市级有关部门要求派出专家帮助指导处置事件。当事件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迅速明确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2.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市区供电分公司在上级指导下,负责协调电网、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裕度,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闸限电。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4.2.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各级党政机关、部队、铁路、港口、火车站、轻轨、地铁、大型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医院、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等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设备,组织人员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2.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供水部门要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供气部门要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配和运输,保证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停电地区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疏导,避免出现交通堵塞和混乱。

4.2.5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社区显示屏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政府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4.4信息发布

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由区应急指挥部审核确定,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新闻报道和舆情导控,组织发布信息,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现场采访管理、新闻发布组织,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及有关部门、市区供电公司全力配合,及时开展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秩序。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面积停电事件的影

5.2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应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3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成立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区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授权区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电网企业和区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电网企业应建立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生产管理、电力调度、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演练和处置工作。驻渝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区经济信息委、电网企业应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库,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对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6.2装备物资保障

电网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健全相应保障体系,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区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做好电网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电网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以及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7.1.1区经信委、有关部门、街道和供电企业应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应急疏散、险救援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职工和群众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1.2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宣传应急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深入普及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7.2应急培训

区经信委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管理学习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并督促供电企业开展从业人员 应急培训。

7.3应急演练

7.3.1相关部门、街道及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停电事件处置演练,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不定期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

7.3.2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修订应急预案。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区经济信息委要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经信委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渝中府办发﹝201745号)同时废止。

9附件

(具体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附件.doc

文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doc

部门解读:

《重庆市渝中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文字解读

一图读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