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3-00058 发布机构 渝中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2-08 发布日期 2023-12-21 主题分类 综合配套改革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3〕54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3-00058
发布机构 渝中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配套改革
成文日期 2023-12-08
发布日期 2023-12-21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3〕54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2023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中区2023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落实具体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会同责任单位开展专题研究,加快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措施,细化形成每条措施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和工作节点,并于1222日前报区营商办,联系人:杨红露,联系电话:63765360。区营商办加强跟踪督办,有关情况定期报区政府。

三、加强宣传推广。区营商办要统筹做好10条措施的宣传工作,会同各牵头单位实时报道10条措施的工作成效,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8

(此件公开发布)


渝中区2023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条措施

为持续释放惠企政策“含金量”,打好便企利民“组合拳”,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搭建亲清政商“连心桥”,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市场机制最活区、改革探索领跑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现制定2023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条措施。

一、提升惠企政策兑现便利度。持续深化惠企政策直达机制改革,升级渝中区企业服务线上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实现“惠企政策一站汇聚”“政策匹配一键推送”,适时推出奖补事项一屏申报,让惠企资金快速直达企业。(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各产业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标志性引领性“信易+”品牌工程。打造“信用+商圈消费”新模式,推进解放碑、时代天街等商圈诚信建设,实现商户信用“码上见”,消费投诉“指尖查”,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探索开展“信用+楼宇经济”试点,建立楼宇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楼宇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信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修复”。积极探索“信易+文旅”“信易+出行”“信易+医疗”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交通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各管委会)

三、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建立轻微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并对社会公开,拓宽“首违不罚、轻微不罚”落实领域,以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执法助力打造营商法治“软环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级各执法部门)

四、强化新领域新业态新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解放碑等重点商圈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重庆市区块链数字经济产业园建立重庆市首批商标品牌指导站,为数字经济、大健康等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商标、专利、质量、标准化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维权援助等“一站式”精准服务;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促进商标运用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数字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

五、建立信用修复服务机制。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提醒,按照“谁处罚、谁提醒”原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管理部门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机制,对民营企业开展信用宣传,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开展“黑名单”比对和通报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开展信用修复重建信用,确保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告知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各监管执法部门)

六、试点营商环境无感监测。通过建立无感监测评价模型体系,全量、实时、在线归集并监测营商环境各项业务办理手续、时间等数据,实现更加全面、更高层次、更加精准地观察营商环境发展现状。(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七、推行“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审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更多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容缺受理,最大限度压减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信用主体自我约束、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拓展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范围,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行新生儿出生、入园入学、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过户同步办理等50项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单位)

九、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建设计划选择直接申请办理工程整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可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单位:区住建委;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十、优化市政公用报装申请前置服务。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提前将企业项目信息推送到相关公共服务单位,服务单位主动上门为其办理接入事项,将对接需求、踏勘、设计、审批、施工等环节前置,实现服务单位用水、用电、用气前置办、主动办。(牵头单位:区规资局、区经信委、区城管局;责任单位:渝中区自来水厂、市区供电公司、燃气公司渝中分公司)

文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2023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doc

部门解读:

《渝中区2023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条措施》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媒体视角:

《渝中区2023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条措施》新闻通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