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渝中区外贸促稳提质工作,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度外贸转型升级专项政策资金的通知》(渝商务发〔2024〕178号),经区商务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渝中区外贸转型升级专项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申报细则的企业或机构;近两年内没有骗税、骗汇被有关部门查处并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资金兑现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
1、市场采购贸易:加快推动渝中区中小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市内联动试点,对在“渝采通”平台上完成备案登记并通过“1039”海关监管代码开展了实际贸易的商家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全区前5名试点商家,给予2万元/户奖励;6-20名试点商家,给予1万元/户奖励。
申报材料:1、申请扶持资金的报告文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销售合同;5、出口报关单、结关单;6、收结汇证明;7、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流程: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装订好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科,外资外贸科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提出意见,报区商务委党委会审定后兑现。
2、二手车出口:大力推进“渝车出海”,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促进新能源等二手汽车出口。对开展二手车出口的外贸企业,按照1000元/辆的标准给予物流费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1、申请扶持资金的报告文件(含下一年度业务计划);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二手车备案截屏;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5、二手车收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6、二手车销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7、二手车出口报关单、结关单;8、收结汇证明;8、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流程: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装订好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科,外资外贸科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提出意见,报区商务委党委会审定后兑现。
3、保税展示交易:支持在区开展大型保税展示交易活动,对有进出口实绩且活动费用超100万元以上的区内外贸企业,按其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1、申请扶持资金的报告文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活动方案、费用支出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银行水单等);5、进出口实绩证明;6、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流程: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装订好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科,外资外贸科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提出意见,报区商务委党委会审定后兑现。
(二)促进外贸进出口协同发展。支持外滩摩配、渝派服装、大融汇等传统批发市场商户开拓国际市场,联合第三方专业会展机构,组团赴境外开展贸易对接活动,对活动的资源链接、场地布置、随行翻译、安保及其他服务费用给予一定补助,每个展会活动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活动按照实际支出予以支持)。支持涉外机构、跨境电商等在区开展国际经贸洽谈活动,加强境外市场主体与区内商贸企业的业务对接,对活动的资源链接、场地租赁及布展给予一定补助,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5万元(不超过5万元的项目活动按照实际支出予以支持)。
申报材料:1、申请扶持资金的报告文件;2、企业(或商协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活动方案、费用支出凭证;5、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流程: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装订好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科,外资外贸科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提出意见,报区商务委党委会审定后兑现。
(三)提升外贸数字化水平。支持外贸企业通过提升数字化水平扩大进出口业务,对2024年全区进出口规模比较大且增长比较明显的企业提升与单一窗口、海关、银行等管理平台以及上下游客户、仓储物流等系统对接水平,开发的外贸数字化平台、功能系统的费用按照40%予以扶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材料:1、申请扶持资金的报告文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内进出口数据佐证材料;5、数字化平台简介及建设完工报告、验收证明;6、平台链接(如外网无法进入请提供平台运行截图)、7、数字化平台建设合同、费用支出凭证;8、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流程: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装订好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科,外资外贸科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提出意见,报区商务委党委会审定后兑现。
(四)支持优化外贸物流通道。对2024年下半年利用陆海新通道开展国际贸易运输的渝中区外贸企业,存量部分按照500元/个集装箱予以物流补贴,增量部分按照1000元/个集装箱予以物流补贴。
申报材料:1、渝中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奖励政策申报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通道公司订舱委托书(外贸企业外贸箱提供相关报关单);5、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流程: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装订好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商务委自贸推进科,自贸推进科会同外资外贸科、第三方审计机构提出意见,报区商务委党委会审定后兑现。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每页盖公章,按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送到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渝中区和平路1号星河商务大厦商务委1009)。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
五、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外资外贸科,联系人:钟 意、王 焱;联系电话:63765124、63765291。
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