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治城市乱象,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规范渝中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营运秩序,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渝中区三轮车限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段
每日07:00—24:00。
二、限行车辆
使用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辆。
三、限行区域
渝中区行政区域内道路。
四、特殊车辆管理
(一)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依照市残联统一的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和驾驶人残疾证允许通行。
(二)快递业三轮车:依照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的快递专用标识,具备车辆牌证、车辆保险的允许通行。
五、限行车辆过境方式
限行车辆在限行时段可经以下道路绕行过境:
1.嘉华大桥、嘉华隧道往九龙坡区南北大道行驶;
2.南北大道、嘉华隧道、嘉华大桥往江北区行驶;
3.黄花园大桥、石黄隧道、长江大桥复线桥往南岸区行驶;
4.长江大桥、石黄隧道、黄花园大桥往江北区行驶。
六、违法处理
对违反本通告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19年12月11日起施行。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交通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