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3-00011 发布机构 渝中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1-04 发布日期 2023-01-1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3〕1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3-00011
发布机构 渝中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3-01-04
发布日期 2023-01-13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3〕1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中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4

(此件公开发布

渝中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143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标准化建设,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持续实施标准化强区战略,加快推动建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以高标准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示范,为渝中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都市,全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引领区、历史文化传承区、创新开放窗口区、美好城市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区标准制定水平、实施水平、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发挥。

——全域标准化深度融合发展。全区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强制性标准守底线、推荐性标准保基本、市场标准强质量的作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数字创意、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先导地位凸显,健康、安全、环境标准支撑有力,标准化试点示范效能充分释放,推动渝中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标准化质量水平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显著提升,我区金融服务、商贸服务、文旅服务、科创服务、健康服务、专业服务等重点产业领域填补更多标准空白,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的企业和机构。标准化支撑渝中重点产业焕新升级、新兴产业规模提升作用显著增强。

——标准化开放程度明显增强。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发挥好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技术优势,更好服务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培育、发展和推动我区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优化标准化协调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培育创建专业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标准化服务机构,精准实施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逐渐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标准化工程师,标准化从业人员数量稳步提升。

2025年,新增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0项以上,新培育发展团体标准30项以上,新增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200项以上,新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个以上。

2035年,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有力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成为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1.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深化科技标准产业与联盟同步发展促进行动,鼓励我区优势、特色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鼓励我区企业、社会团体和科研院所主导制定的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标准申请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支持企业参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产业。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标准研制周期。(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标准化助推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

3.标准化助力现代金融业发展。聚焦西部金融中心主承载区建设,以鼓励发展绿色金融、新兴金融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方向为重点,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制定优于国家行业的企业自主标准,积极参与研究制定金融行业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开展金融领域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标准化助力现代商贸业发展。聚焦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紧扣世界知名商圈建设,突出高端、品质、时尚,以商贸、餐饮等产业领域为重点,研究制定引领性标准,积极争取品质商圈、特色街区、购物中心、社区商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助推打造购物美食之都。(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标准化助力文化旅游业发展。聚焦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制定和完善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体系,围绕旅游要素制定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助推母城文化挖掘,探索历史文物、优秀建筑、文化遗址、非遗保护和文化服务等领域标准。(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标准化助力科创服务业发展。聚焦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撑节点建设,围绕区块链、工业软件、信创产业、数字内容、软件信息及在线服务等产业布局,形成一批先进标准,积极争取上升为国家和行业标准。在智慧+政用、商用、民用等方面加强标准研究制定,助推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标准化助力健康服务业发展。聚焦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核心区建设,以环重医大健康产业园为重点,围绕特色医疗、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大健康领域加强标准制定,服务打造医疗领域政产学研用一体化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标准化助力专业服务业发展。聚焦西部区域性高端专业服务中心建设,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完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工程技术与设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领域服务标准,支持在区龙头企业制定优于国家和行业的企业标准,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9.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支撑。积极参与国家和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参与健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标准体系。推动实施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加快落实节能标准更新升级相关要求,提升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地方节能低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标准。积极参与无废城市标准化建设。以节水、节地、节材为目标,积极参与环保、土地等标准体系的制定、实施,持续改进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美化两江四岸国际山水都市风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11.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以及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和营商环境标准化等领域标准的参与制定和落实推广。积极参与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统筹建设试点工作。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全面提升数字安全水平。围绕高品质建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推进社会治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完善渝中怡家社区治理标准规范,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区民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标准化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进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标准实施,推进智慧医院和疾控预防、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在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饮食、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领域,鼓励参与标准研制,推进标准应用。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推动建立分级管理、保障适度、动态调整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领域标准的实施,推行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服务标准,打造公共服务优质、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活圈。等高对接国际一流城市管理标准,深化大城细管、众管、智管机制,积极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动态完善,不断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紧抓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重大机遇,积极探索城市更新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建造标准研究,持续提升城市品质。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城管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区域协同标准化支撑

13.在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推进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的标准研制、标准化试点示范及推进标准信息和标准化人才队伍共建共享等工作。落实统一的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城市噪声等领域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抓实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以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积极参与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全域标准化试点,建立层次分明、科学合理、适用有效的标准体系,满足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需要,提升标准化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14.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建设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鼓励我区相关领域专家和机构担任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职务或承担秘书处工作。支持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渝中。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标准比对分析,合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搭建国际标准化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和标准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依托中国(重庆)自贸区试验区建设,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开放平台和渝中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行示范区建设,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新规则,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结算、服务外包等领域标准研制,中新合作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标准化研究,促进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标准体系内外融通,推动制度型开放。围绕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和需求,加强商会和民营经济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服务国内外经贸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

16.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引导社会团体参与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深入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优势企业申报领跑者(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改革。落实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强化标准实施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节能环保政策等衔接。健全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对标达标工作,推进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完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确立标准对质量的硬约束。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19.积极培育标准化服务业。培育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咨询、标准研究、标准制定等服务。推进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面向企业、产业、区域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大力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0.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职业学校等开设标准化相关课程,加强标准化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标准化普及教育。积极持续推行标准化工程师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报考标准化工程师。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标准化技能。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标准化专业水平。(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宣传贯彻《标准化法》《重庆市标准化条例》《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夯实标准化法治基础。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宣传标准化知识,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区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区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加大标准化战略实施力度,促进标准化工作与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

(二)明确部门责任

进一步强化标准化工作责任体系,区市场监管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区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完善配套政策

各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建立标准创新奖励制度,对在标准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统筹部门预算,保障好相关标准化制定、研究工作以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附件:渝中区十四五期间标准化工作计划

附件

渝中区十四五期间标准化工作计划

序号

单位名称

参与支持制定(修订)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

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1

区发展改革委

1

推进本部门所管理的、本行业所属的社会组织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1-3

推进本部门所管理的、本行业所属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产品和服务企业标准项目

至少开展1项国家级和2项市级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

2

区教委

1

3

区科技局

1

4

区经济信息委

3

5

区公安局

1

6

区民政局

1

7

区人力社保局

1

8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

9

区生态环境局

1

10

区住房城市建委

2

11

区城管局

1

12

区交通局

1

13

区商务委

2

14

区文化旅游委

(区体育局)

2

15

区卫生健康委

1

16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

17

区应急局

1

18

区市场监管局

1

19

区机关事务局

1

20

区大数据发展局

3

21

区工商联

1

22

区残联

1

23

区金融办

1

    单位:项

注:区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推动各项标准化工作,区工作计划参考市对主城都市区任务要求和区各部门对接联系总部(重点)企业数量。

文件下载:

区政府办公室渝中府办〔2023〕1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部门解读:

《渝中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一图读懂:

媒体视角:

渝中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出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