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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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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奖励规则?
被举报对象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不累计奖励,按就高原则对应最高的一项发放奖励;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次)举报的,只对第一有效举报人给予奖励(如邮戳或来访为同一天,则视为共同第一举报人);共同第一举报人或联合举报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分配。【文件依据】渝中环发〔2022〕44号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局 2023-04-07
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领奖方式?
举报人应当自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领取奖励。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奖金时,举报人应提供银行转账相关信息,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军官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经验证无误后签字领取。【文件依据】渝中环发〔2022〕44号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局 2023-04-07
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获奖通知方式?
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并在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举报人奖励意愿启动奖励程序,给予最低500元人民币、最高10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人可自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领取奖励。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文件依据】渝中环发〔2022〕44号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局 2023-04-07
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获奖须具备哪些条件?
获得奖励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举报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多人联合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分别提供个人信息;(二)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范围;(三)提供能够说明违法行为的照相摄像资料、书面材料等线索或证据,如案件复杂,可协助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四)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或证据事先未被生态环境部门掌握或被媒体曝光;(五)经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件依据】渝中环发〔2022〕44号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局 2023-04-07
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且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一)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至(九),及(十七)项举报情形的,奖励人民币500元;(二)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至(十一)项举报情形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二)至(十六)项举报情形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四)举报人能提供与被举报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任职文件等,证明举报时属于被举报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额外奖励1000元。除物质奖励外,可以对举报人实施通报表扬、发放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文件依据】渝中环发〔2022〕44号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
区生态环境局 2023-04-07
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范围?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或者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四)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的;(五)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
区生态环境局 2023-04-07
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有哪些?
有奖举报限于以下四种途径:(一)来信举报。收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24号7楼,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受理科,邮编:400013。(二)来访举报。来访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24号7楼,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信访接待室。(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交办举报。(四)其他举报方式。【文件依据】渝中环发〔2022〕44号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局 2023-04-07
渝中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推动低碳发展,强化资源节约。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继续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优化提升燃气和电能资源配置。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施产业准入控制工程;实施产业能级提升工程。三、实施全面控制,遏制交通污染。优化提升交通运输结构;加强在用车排气污染控制;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控制;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加快汽车客货运场站搬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四、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扬尘。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加强拆迁工程扬尘控制;加强堆场扬尘和裸露土地管理。五、强化低空监管,控制生活污染。巩固全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餐...
区生态环境局 2022-09-14
渝中区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中如何严格实施总量减排?
“十二五”期间,我区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制定实施了《渝中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渝中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并以工程减排、监管减排、结构减排为主要抓手,全面完成了“十二五”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通过实施工业企业环保搬迁、黄标车淘汰、餐饮油烟治理等减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减排成效。截至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文件依据】渝中府发〔2019〕39号 《重庆市渝中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 2022-09-14
渝中区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中如何增强监管能力?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联防联动、预警应急机制,采取环保座谈、环保约谈、项目限批、远程监控等手段,建立1个道路尾气抽检点,增设佛图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将蓝天行动与文明城区巩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抓好街道环保机构、人员、硬件、制度、台账、责任“六落实”,着力推动街道环境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将160余个污染源划入街道进行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街道基础保障,为全区11个街道配齐环保执法车辆,实现了11个街道环境管理能力达标建设“全覆盖”。【文件依据】渝中府发〔2019〕39号 《重庆市渝中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 202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