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财政局等15部门印发的《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和《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中府办〔2022〕7号)中关于“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如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该地区所在区县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的要求,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抓紧抓实抓好2022年房租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全区范围内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实际承租方为准)。
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并结合国有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http://xwqy.gsxt.gov.cn/)等予以识别认定。
二、减免方式
(一)原则免除2022年4-6月租金,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减免、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
(二)承租方在2022年应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应缴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三、审批流程
(一)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
(二)出租企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后自行核准申请事项,并留存档案资料备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要求,切实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尽快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关键时刻彰显责任担当。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抓好子公司落实租金减免政策。
(二)精心组织。各企业是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实施单位,要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政策解释,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事效率。要采取有效措施将租金减免惠及最终实际承租人。
(三)严肃纪律。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审批流程,做到高效便利、规范有序,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不得减免,杜绝随意减免。要建立健全房租减免问题来信来访处理机制,依法合规妥善处理问题诉求。如本年度内再出台同类政策,原则上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按时报送。区国资委建立房租减免情况月报制度。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期间,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应在每月30日前,将截至本月底的房租减免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版报送区国资委,子公司由母公司汇总后统一报送,首次报送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之前。
若本年新增国有房屋出租,按租金减免政策执行并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附件:XXX公司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情况表(截止X月)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