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10X5/2022-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机关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3-02 发布日期 2022-03-0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规划 发文字号 渝中机管〔2022〕3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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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机关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3-02
发布日期 2022-03-02
体裁分类 规划
发文字号 渝中机管〔2022〕3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渝中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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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各部门、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结合渝中区实际,编制了《渝中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渝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32

(此件公开发布)


渝中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和《渝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指引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章 新形势与总体要求

一、现状基础与主要成就

在“十三五”期间,全区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以降耗增效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发展基础

———能源资源消费状况2020年末,全区公共机构175个;建筑总面积83.62万平方米,用能人数5.58万人,公务车459辆。人均综合能耗191.83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2.8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35.03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13.01%11.73%17.89%。能源消费总量中,国家机关、教育、其他类公共机构分占比例最大,分别为43.91%18.77%31.39%

———能源消费结构状况。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以电力为主。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电力、天然气、汽油、柴油消费量分别为0.72万吨标煤、0.21万吨标煤、0.09万吨标煤、0.05万吨标煤;分别占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的66.32%20.42%8.88%4.39%

———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全区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77万吨,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为33.10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电力、天然气、汽油、柴油消费分别占碳排放总量的78.13%11.90%6.58%3.39%。碳排放总量中,国家机关、教育、其他类公共机构占比最大,占比分别为44.63%18.02%30.96%

1:渝中区分类机构能源消费占比

2:渝中区分类机构碳排放总量占比

(二)主要成就

———建筑绿色化成效明显。坚持以能源审计导向节能改造,根据审计实施40余项改造。“十三五”期间,在全区公共机构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在集中办公区景观改造中安装太阳能照明系统、电梯安装电能回馈装置、中央空调更新锅炉自带余热回收节能装置、卫生间改造的冲水阀和水龙头均采用节能产品。推进食堂油烟治理98家,贯彻落实市区要求,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5台。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一方面率先在机关综合楼安装6台充电桩,一方面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指导全区公共机构安装充电桩1651台。“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或者自筹资金实施综合节能改造13项,投入1667.3万元。

———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常态保持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调研重点技改项目、解决工作推进难题,为我区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供人力财力保障。每年召开有分管区领导出席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大督导力度。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区绩效目标考核并通报结果,加大考核力度。健全全区公共机构空调节能管理措施等制度8项,结合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每月常态化开展节能监督抽查、巡查。通过召开协调会、走访调研等,加强和区教委、卫健委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督导力度。每年及时更新公共机构名录库,坚持年初培训、半年督导、全年通报,利用微信群常态化开展工作指导,强化各公共机构的能耗统计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高。全区175家公共机构全部纳入能耗统计网络体系,按时报送半年和全年能耗统计报告。特别加强了对机关综合楼、公安分局办公楼等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

———示范引领作用凸显。打造示范机关片区5个、示范学校30个、示范医院13个,指导区生态环境局获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市级示范岗”,加强示范引领。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基础,抓好和其他节能创建的结合,指导区人大机关创建为全市首批“无废机关”、8家党政机关创建为区级“无废机关”,73家创建为节水型单位、31家创建为区级“无烟机关”,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和影响力。指导29中、区文图大厦等3家公共机构创建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3家党政机关创建为市级节约型机关,在全区绿色机关建设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文明生活方式形成。持续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活动,多层次、多维度、立体化、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提升宣传实效性。制发全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统计台账和175人志愿者队伍,指导公共机构规范配备垃圾桶3000余个、上墙分类指引1650块,每年开展宣传教育近4000场次,打造示范机关片区5个、示范学校30个、示范医院13个,指导区生态环境局获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市级示范岗”,加强示范引领。制发《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光盘行动’我带头”的通知》,制作“按需取餐”等标语、座牌400余块发放给全区93个机关食堂,倡导节俭新风尚。组织公共机构开展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系列主题宣传,利用节能海报、标识标语、宣传手册等,制发环保袋、宣传伞8万余个,在全区公共机构中大力倡导节能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二、“十四五”形势展望

十四五”时期,是公共机构达成“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窗口期,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迈入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对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和新任务。

(一)形势展望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目标。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转型,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广泛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新目标。

———强化“中心城区”担当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发挥优势、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用好“两高”“两地”协同发展机制,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展现新作为,认真落实重庆市各项工作安排,着力提升渝中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引领作用,协同推进主城都市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二)主要问题

———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相关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还需深化,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还需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手段创新不够,信息化水平不高,理论研究薄弱;人才队伍不稳定,结构有待优化,创新型、专业型人才相对欠缺,不能满足和适应日趋专业化的工作要求。

———能源资源消耗增长压力依然存在。各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随着事业发展,特别是党政机关政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5G技术广泛应用,智慧机关建设,以及教育、医疗、其他类型公共机构等服务范围扩大,等级提升,使能源资源消费需求刚性增长,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各类机构发展不平衡。由于各类公共机构发展水平不同,重视程度不同,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间工作协调力度的不同,基础条件不同,导致各类公共机构之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管不到位。

———保障激励机制不够健全。资金始终是一个长期未能解决的瓶颈问题,财政虽然也有一定的资金支持,额度也有相对提高,但投入力度仍然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表彰激励机制未能健全,不利于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节能降碳。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公共机构事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效能。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注重分类分级指导,区分本地区差异和系统实际,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标,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三)总体目标

结合《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十一项行动、三个体系、四项机制,全区公共机构要通过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完善管理支撑体系和强化组织领导、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保障机制,确保“十四五”总体目标和主要目标顺利实现,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四)主要目标

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0404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95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7467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 年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6%。根据各类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占比权重,实施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管理。

专栏1:“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

指标

基期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5年)

属性

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10704

10404

预期性

用水总量(万立方米)

195

195

预期性

碳排放总量(吨)

27674

27467

预期性

强度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煤/平方米·年)

12.80

12.16

约束性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年)

191.83

180.32

约束性

人均用水量(吨/·年)

35.03

20.86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平方米·年)

33.10

32.93

约束性

教育类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强度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煤/平方米·年)

4.55

4.32

约束性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年)

59.42

55.85

约束性

人均用水量(吨/·年)

20.02

19.22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平方米·年)

12.42

11.67

约束性

卫生类机构能源资源强度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煤/平方米·年)

10.17

9.66

约束性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年)

207.26

194.82

约束性

人均用水量(吨/·年)

57.47

55.17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平方米·年)

31.38

29.50

约束性

备注:区机关事务局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要求,结合重庆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针对区属党政机关分别制定“十四五”时期能源资源消费定额。

第二章 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全区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从管理中要效益、运用技术解决问题、通过文化激发内生动力在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中的支撑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节推进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全区各类公共机构应认真落实本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核查工作,建立量化管理目标,落实公共机构低碳引领各项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实现路径。根据重庆市和渝中区相关要求,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广泛参与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交流,吸收借鉴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宣传渝中区公共机构推进节能降碳的成效经验。

一、制定行动方案

区机关事务局牵头,协同区教科文卫体行业管理部门制定低碳引领行动方案,对标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科学制定碳排放峰值定额管理目标,有针对性的制定各阶段工作方案,编制碳排放核算方法,明确碳排放核算范围,规划碳中和路径,落实低碳引领行动举措。

二、开展碳排放统计

根据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公共机构负责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人员进行碳排放核算、统计等相关知识培训,实施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

三、实施碳排放核查

对公共机构组织开展碳排放核查,查明主要碳排放源,核算碳排放强度及总量,结合提效降耗技术应用,提出有利于降低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的整改措施,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

四、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路径

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形成的碳排放总量中,电力相比煤炭、天然气、汽油、柴油消费形成的单位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量更低,比例关系为11.741.131.441.50,提高电力消费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有助于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建筑能源消费(不包含燃油)形成的碳排放总量占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的90.23%,建筑能源消费形成的碳排放占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比例最大,国家机关、教育、其他类公共机构分占渝中区建筑碳排放总量的42.88%19.68%30.54%。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应以建筑节能为重点,完善能源消费结构和降低能源消费强度,逐步推进电力替代天然气、燃煤等化石能源消费,进一步做好以电力消费为主的建筑用能设备设施节能降耗。区属公共机构中,国家机关、教育、其他类公共机构应加快建筑电气化水平,完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天然气消耗形成的碳排放,国家机关及下设事业单位应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3:渝中区分类机构建筑碳排放占比

4:渝中区分类机构车辆碳排放占比

专栏2:低碳引领行动重点工作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工作分解

1

截至20226月,完成低碳引领方案的制定。

机关事务局

教委

负责制定教育系统低碳引领行动方案。

文化旅游委

负责制定文化系统低碳引领行动方案。

卫生健康委

负责制定卫生系统低碳引领行动方案。

2

建立全区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数据库,用于支撑碳达峰量化核准工作。

教委

负责建立教育类公共机构数据库。

文化旅游委

负责建立文化类公共机构数据库。

卫生健康委

负责建立卫生类公共机构数据库。

3

以公共机构节能为目标,建立碳核查工作机制。

教委

机关事务局牵头,教委、文化旅游委、卫生健康委配合,统一组织面向全区的碳核查工作。

文化旅游委

卫生健康委

4

组织开展碳排放统计。

教委

负责组织教育系统碳排放统计工作。

文化旅游委

负责组织文化系统碳排放统计工作。

卫生健康委

负责组织卫生系统碳排放统计工作。

二节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

一、绿色化改造行动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耗占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的86.74%,要加大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力度,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采用综合技术措施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降低建筑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结合渝中区分类公共机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占比结构,以及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建造年代较早、位置分散和建设规模差异较大的特点,应加快推进区级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区办公用房和区属学校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持续推进数据中心机房、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和重点碳直排区域的改造。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推进高效、低碳的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

(一)采暖及卫生热水系统能效提升

采用冬季燃气采暖及卫生热水制备的区级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区和卫生、教育类公共机构,应拓展采用余热、废热、地热、光热、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进气改电替换、制热增效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推广采用零碳直排的空气源热泵和降低碳直接排放的冷凝式燃气模块炉技术措施。

(二)绿色食堂改造

持续开展绿色食堂改造,应用高效油烟净化、节能高效灶具设备。重点推进区级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区和教育类公共机构,推广采用厨房灶具电气化技术替换原有燃煤、燃油、燃气灶具,实现食堂炊事过程零碳排放。

(三)供冷空调系统能效提升

针对区级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区、区公安局和教育类公共机构低能效和达到报废处置年限的中央空调系统制冷主机、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盘管、空调器设备设施和分体空调设备实施节能改造,提高供冷空调系统设备设施能效,中央空调制冷主机能效标准应达到2级及以上,分体空调能效标准达到1级。推进制冷系统逐步以电力空调机组替代溴化锂直燃机空调机组,减少天然气用量和直接碳排放。提高区级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区和新建医院院区建筑中央空调系统的节能运行管理能力,针对空调启用环境温度、室内设定温度、高效运行调控、维护保养建立制度化运行标准,使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高效运行。

(四)绿色数据中心机房

对区公安局、区级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区和卫生类公共机构数据中心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改造后实现PUE值下降到1.5以下。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集约化、高密化,稳步提高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单机架功率,鼓励应用高密度集成等IT设备、液冷等高效制冷系统。优化数据中心用能结构,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行数据中心冬季余热回收试点。推动存量“老旧”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小散”数据中心腾退、整合,降低“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能源消耗。

(五)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持续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采用综合节能改造方式,全面提升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和照明、电梯、空调等系统设备设施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推进渝中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和区级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区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绿色学校、美丽医院创建工作,推进教育和卫生类公共机构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 到2025年末,完成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专栏3:建筑绿色化改造重点工作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工作分解

1

充分结合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低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相关标准,立足扩大节能效益,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用能设备设施电气化水平,降低公共机构碳直排(即:化石能源消费形成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围绕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升、绿色照明、空调系统等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实施能效提升,实施综合技术改造。

机关事务局

机关事务

负责推进党政机关及下设事业单位。

教委

负责推进区属学校

文化

旅游委

负责推进区属文化旅游单位

卫生

健康委

负责推进区属医院

城市管理局

负责推进城管局下设各事业单位

重点

用能单位

在机关事务局指导下积极推进本单位相关工作

2

以食堂炊事机具电气化为主线,针对目前食堂炊事过程中直接形成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常用炊具,推广电气化替代产品技术,重点推进200人以上同时就餐的食堂区域开展“零碳直排”示范试点。

机关事务

负责推进党政机关及下设事业单位

教委

负责推进区属学校

3

广泛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建筑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末,全区实施5个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机关事务

负责推进党政机关及下设事业单位

教委

负责推进区属学校

卫生

健康委

负责推进区属医院

4

组织开展绿色照明、分体空调、节水器具等单项节能改造。

街道级

公共机构

在机关事务局指导下积极推进本级公共机构相关工作

5

开展数据中心机房绿色化改造,改造后PUE值下降到1.5以下。

机关事务

负责推进党政机关及下设事业单位

卫生

健康委

负责推进区属医院

二、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结合渝中区实际,加大国家机关、教育、卫生类公共机构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和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光热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重点推进教育、卫生类公共机构采用太阳能光伏技术、太阳能光热和空气能热泵技术,降低卫生热水制备的化石能源消费和直接碳排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重点推进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专栏4: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重点工作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工作分解

1

推进光伏系统在教育类公共机构建筑中的示范试点,到2025年末,全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3个示范试点项目。

机关事务

教委

负责推进区属学校

2

重点推进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和光热热泵复合系统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试点。

教委

负责推进区属学校

卫生

健康委

负责推进区属医院

三、节水护水行动

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雨水、再生水利用。

(一)节水管理与改造

建立用水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制度,明确年度节水任务目标,强化节水目标管理,设立节水管理岗位,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讲座,在主要用水场所和用水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宣传标识。按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计量器具按分户、分区、分栋、分类设备逐级设置,供水系统分级计量配备率100%。卫生盥洗用水器具的节水设备、器具配备率100%。加大食堂用水设施、老旧管网、景观用水等用水设备设施节水技术改造。

(二)非常规水源技术应用

推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通过科学规划设计,采用雨水、地下渗水、山涧水收集和泳池、浴室、食堂、卫生间洗手盆、洗车场等区域生活杂排水回收净化再利用的非常规水源技术,替代常规水源用于卫生间便器冲水、绿化浇灌、景观水池补水、洗车用水。

四、数字赋能行动

加强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加强计量器具配备,严格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类、分项计量,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强化以标准化推动数字化,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规范能源资源消费及碳排放数据统计,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区机关事务局和教科文卫体行业主管部门,加快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度挖掘数字资源,分析各类型、各层级公共机构用能、用水和碳排放特征及水平,测算各环节、各部位、各设备节能降碳潜力,强化数据分析结果应用,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撑。

专栏5:数字赋能重点工作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任务分解

工作分解

1

面向全区公共机构,重点推进建立具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和碳排放监测、数据分析、数据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系统平台,到2025年末,建成并投入使用。

机关事务局

大数据局

协同机关事务局,结合智慧机关建设,推进渝中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2

推进公共机构完善水、电、天然气为主的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建立能耗监测系统,实现能源和水资源动态管理能力,支撑单位内部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

教委

负责推进区属学校

文化

旅游委

负责推进区属文化旅游单位

卫生

健康委

负责推进区属医院

第三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一、宣传绿色低碳文化

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充分运用广电、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进机关”等主题,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鼓励“云”上宣传,大力宣传有关法规、标准、知识,突出节约价值导向,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培育绿色文化氛围,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工作方式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方向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推动公共机构各项事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机关事务局运用面授和“互联网+”网络在线培训方式,面向区属党政机关和教科文卫体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培育干部职工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教育类公共机构应结合年度教学课程安排,按照绿色学校创建标准要求,将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垃圾分类、节约粮食等内容纳入教学课程安排之中,面向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兴趣活动、实践活动。卫生类公共机构在加强自身宣传培训工作的同时,结合病患就诊、入院治疗等工作场景,利用病患就诊间歇、住院治疗间歇,通过医院内部影音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

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行动,到2025年末,全区党政机关创建成节约型机关;全区党政机关、70%以上的其他区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安排,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三、反对食品浪费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广泛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容。

(一)落实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

单位食堂要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推行荤素搭配、少油少盐等健康饮食方式,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鼓励采取预约用餐、按量配餐、小份供餐、按需补餐等方式,科学采购和使用食材。抓好机关食堂用餐节约,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开展单位食堂检查,纠正浪费行为。

(二)加强公务活动用餐节约

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按照健康、节约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

(三)建立健全学校餐饮节约管理长效机制

强化学校就餐现场管理,加大就餐检查力度,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加强家校合作,强化家庭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良好饮食习惯。广泛开展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粮食节约实践教育活动。

四、推行绿色办公

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合理利用地下、地上空间资源,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再生纸、再生铅笔、再生硒鼓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单车油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引入特色公交、共享单车服务,保障公务绿色出行。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按照节水节地节材原则,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倡导栽植适合本地区气候土壤条件的抗旱、抗病虫害的乡土树木花草,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促进实现碳中和。

五、实施低耗运行

设立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科学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配备能源资源消费计量器具,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运行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工作要求嵌入物业、餐饮、能源费用托管等服务采购需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运行成本,强化行为节约意识,杜绝待机能耗,充分采用自然采光,执行冬夏两季室内空调温度不高于20℃和不低于26℃的设置控制标准,加速推行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推行纸张双面打印、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探索建立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车辆等资产共享机制,推广公物仓经验,鼓励建立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率。

第四节 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一、生活垃圾分类

深入推进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区域性、系统性工作提升,遴选3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

(一)垃圾分类投放与清运

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收储、清运管理,完善配备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器具,建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和清运台账,将分类垃圾交由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清运处置,实施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利用。

(二)塑料污染治理

从“减塑”迈向“禁塑”,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办公用品,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鼓励干部职工“拎起菜篮子、提起布袋子”,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

专栏6: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任务分解

工作分解

1

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300人就餐食堂有条件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机关事务局

教委

负责推进区属学校

卫生

健康委

负责推进区属医院

三章完善节能管理支撑体系

一、制度标准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修订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反食品浪费、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等制度体系。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分类考核标准体系建设,制定绿色化改造项目管理制度,和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参与主城都市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协同共建。强化标准应用,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二、目标管理体系

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公共机构节能实行能耗定额分类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推进基于能耗定额的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推进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能力提升体系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管理能力提升中的核心地位,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加速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探索“互联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模式,加大互联网技术在计量监测、统计分析、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应用。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培育绿色文化氛围,深植绿色消费、资源节约、简约适度、反对浪费、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理念。加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专业型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积极开展重点业务培训,持续开展面授培训,分类实施,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壮大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全区公共机构累计培训3000人次以上。

第四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区机关事务局要全面履行职能,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加强对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的统筹部署,积极推进规划范围内各项重点工作,按年度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有力,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教育、文化、卫生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在机关事务局指导下,负责推进行业内相关公共机构低碳引领重点工作,其他区属公共机构在机关事务局统一指导下推进相关工作,逐级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协同推进机制

加强组织保障,构建由机关事务局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效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落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低碳、节水、“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

三、资金保障机制

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建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领域财政性资金稳定投入机制,支持、激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机关事务局协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健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项目、资金等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节能改造、能源替代、电气化改造等试点示范项目。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广泛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四、监督考核机制

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持续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渝中区人民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各类公共机构主管部门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本系统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强化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力度,督促开展能源审计、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执法力度。


文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渝中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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