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10X5/2023-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机关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4-27 发布日期 2022-05-09 主题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机关〔2022〕28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410X5/2023-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机关事务局
主题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成文日期 2022-04-27
发布日期 2022-05-09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机关〔2022〕28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渝中区深化2022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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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各部门、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认真贯彻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通知》(渝机管发〔202236号)要求,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渝中区深化2022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427

(此件公开发布)



渝中区深化202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通知》(渝机管发〔202236号)和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深化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公共机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深化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区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为把渝中建设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支撑。

  1. 工作目标

2022,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取得良好效果。2025年底,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党员干部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工作任务

(一)健全评价标准。根据国管局、市机关事务局有关条例区机关事务局制定了《重庆市渝中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见附件),量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指标,细化组织管理、宣传教育、投放收运等评价标准和评价规则,为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提供了标准依据。各公共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自我评价等方式完善工作措施,形成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推动源头减量。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开展“‘光盘行动’,我带头”等节约粮食活动。优先采购和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倡导开展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试点实生活垃圾台账管理有关要求,每月公示垃圾清运量,每月按级报送垃圾分类统计数据。

(三)规范精准投放落实公共机构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体责任,实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压实管理责任人职责, 按照全区要求,合理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分类收集容器齐全、完好、整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指导干部职工在指定的地点准确投放生活垃圾,及时制止不符合分类要求的投放行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指导员活动,组织开展分类知识测评,开展分类投放准确率巡查,及时通报巡查结果。

推广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行绿色办公,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废旧纺织品再生制品等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促进闲置物品 再使用,对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鼓励废旧家具修复使用,或通过调剂使用、交易、捐赠等方式处置。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开展宣传教育。要认真学习《重庆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掌握《条例》对单位和个人责任、 义务的具体规定,强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能力。将贯彻《条例》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结合,及时制定宣传培训方案。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视频、新媒体应用推广、组织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对公共机构相关人员开展《条例》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分类知识、投放指南等知识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公共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表率作用。

(二)强化督导评价。区机关事务局将会同区城管局,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经常性对照检查、督导评价,通报评价验收成果。请区教委、区卫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做法及问题,每年65日、121日向区机关事务局节能工作科报送本单位(或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请于202265日中午12点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件1份)。二是按时报送台账数据有关单位要于每月19日前将所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台账数据(电子版)区机关事务局节能工作科。三是按时报送自评结果各单位要于每年125日前将本单位(或系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自评结果(见附件,自评表的电子版和纸质件1份)报送区机关事务局节能工作科。

附件:重庆市渝中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

   (联系人:叶常健联系电话:023-63765295

邮 箱:903417697@qq.com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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