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339635486A/2024-00008 发布机构 渝中区商务委
成文日期 2024-05-23 发布日期 2024-05-27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339635486A/2024-00008
发布机构 渝中区商务委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成文日期 2024-05-23
发布日期 2024-05-27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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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外经贸企业: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发〔202418号)要求,我区开展2024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指南中部分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清单及申报条件

(一)服务贸易项目。

1.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1)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项目。(对国际服务外包技术平台、培训平台、信息平台,服务贸易展示平台、交易平台、综合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等公共平台,完善提升相关公共服务能力的,予以支持。)

2)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新录用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从事国际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开展岗前培训的予以支持。)

3)文化出口制作费资助。(对出口的文化产品或服务所需翻译费、配音配乐费、合成费等予以支持。)

4)企业开展研发、数字化转型活动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为提高国际服务外包接包能力、水平和质量,开展研发、数字化转型活动的相关费用予以支持。)

2.市场开拓项目。

5)国际认证补贴项目。(对CMM认证、CMMI认证等相关国际认证予以支持。)

6)中药国际注册补贴项目。(对中药国际注册予以支持。)

3.示范创建项目。

7)服务贸易示范创建支持。(对获得商务部牵头认定的国家级服务贸易类基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给予支持。)

各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申报指南。

(二)对外投资合作项目。

1.前期费用。(对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工程、劳务(不包括国内企业之间转让既有境外投资权益),在最终的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购买资源权证之前,或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协议)之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支持。)

2.运营费用。(对企业在最终的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购买资源权证之后,或在签订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之后,为该项目的经营或建设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支持,项目首次申报运营费用资助起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3.风险防范费用。1.境外项目人员保险费。2.境外项目安保费。3.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

4.专项贷款贴息费用。(对我市企业获得的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专项贷款给予适当支持。)

5.海外矿权交易费用。(对企业在重庆海外矿权交易所为获得海外矿权而发生的交易费用给予一次性资助。)

6.运保费。(对企业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并将其所获权益产量以内的农业、林业、矿产资源等产品运回国内,以及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换回的、不超过与外方签署的开发投资合作协议/合同总金额的资源产品运回国内,从境外起运地至国内口岸间的运保费。对企业以设备、物资等实物对外投资的,以及对外承包工程项下设备、物资等出口的,从境内口岸至境外口岸的运保费给予支持。)

7.保函手续费。(对企业境外项目相关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保期保函、备用金保函等各类保函手续费给予支持)

8.对外劳务合作服务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给予适当资助。具体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场所租赁费、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运营维护费、宣传推介费、培训费等费用。)

9.劳务人员外派费用。(对企业外派劳务人员实际发生的护照费、体检费、签证费、培训费予以支持。)

10.国际项目经理专项人才培训费用。(对参加市商务委认可的国际项目经理境外培训(含国内理论培训),并取得国际项目经理资格证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给予支持。)

各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说明

请需要申报的企业于2024523-614日到渝中区和平路9号星河商务大厦10楼商务委1009领取纸质版申报指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615日,按照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到渝中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科。相关问题及审核要求请咨询渝中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科。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3765291


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

20245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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