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097L/2022-00044 发布机构 渝中区信访办
成文日期 2022-09-19 发布日期 2022-09-2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文字号 渝中信办发〔2022〕1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4097L/2022-00044
发布机构 渝中区信访办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9-19
发布日期 2022-09-20
体裁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文字号 渝中信办发〔2022〕1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信访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渝中区两轮车综合治理的通告》的通知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各科室、区群众工作服务中心:

现将《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渝中区两轮车综合治理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有关信访反映的答复和处置工作。

渝中区信访办公室

20229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渝中区两轮车综合治理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两轮车道路交通事故,降低摩托车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规范渝中区两轮车行停秩序,持续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渝中区两轮车综合治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治理重点车辆

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

二、治理重点违法

两轮车违法停放、违规加装遮阳伞、噪声扰民三类影响城市环境的违法行为,以及涉牌涉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超员、闯红灯、闯禁、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飙车炫技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高噪声摩托车限时通行

针对摩托车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辖区重点路段对高噪声摩托车实施限时通行管理。

(一)限时通行车辆

噪声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

(二)限时通行路段

嘉陵江滨江路、大坪正街。

(三)限行时间

每日22:00至次日6:00

四、违法处理

对综合治理中的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妨碍两轮车综合治理、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2913

文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信访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渝中区两轮车综合治理的通告》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