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发布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16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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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渝中区出台《重庆市渝中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软信十条(试行)》,聚焦“楼宇用起来、人气聚起来、产业兴起来”,着力抓场所、抓场景、抓企业、抓人才、抓生态,奋力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软信十条(试行)》聚焦在市场主体、产业生态等关键环节和领域给予支持,着力培育形成创新驱动、协同开放、富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助力企业快速发展。《软信十条(试行)》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针对招引优质企业的支持政策。企业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关键主体,《软信十条(试行)》提出拿出部分优质区属国企存量载体用于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分级分类给予优惠租金,对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相关的楼宇改造更新给予一定工程投资额扶持,并对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等优质企业首次来渝中经营,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是针对存量企业做大做强的支持政策。对当年新升规纳统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研服务业企业,经认定后可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区内成功揭榜后实际参与场景建设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软信十条(试行)》鼓励辖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出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照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

是针对营造产业生态的支持政策。为强化人才培育和平台支撑,《软信十条(试行)》提出来渝中区从事软件相关产业工作的青年人才符合条件可享受包括购房、租房、工作等补贴,以及科研、就医、入学等支持政策。对市级及以上工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机构,国家、市级行业协会,根据运行绩效最高给予100万元/年的奖励。企业在渝中区举办市级及以上软信领域重大活动,达到一定规模后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活动补贴。

补充说明主要包括适用范围、生效时间等内容。《软信十条(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区级其他优惠政策内容重复或类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可以预期,软信十条(试行)》发布实施将推动渝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为支撑渝中建设成为重庆现代服务业引领区、历史文化传承区、创新开放窗口区、美好城市示范区提供强劲动力为重庆“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贡献渝中力量。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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