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文件精神,紧扣“区域有限、创新无限”,进一步加快培育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增强科技创新支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释放科技创新动能,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渝中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现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科技创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亲自部署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视察重庆时对重庆科技创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市委五届十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对全市推动科技创新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科技创新的主动力、主方向、主目标、主战场、主平台、主抓手和主任务。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聚焦“四个面向”,紧扣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科技投入体系,推动“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财政局、区科技局等部门单位加强协作,多次商议,对标落实市级政策,结合区域产业特点,认真细致起草了《渝中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送审稿)。《政策》起草后,通过会商等方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措施内容:《政策》着手八个方面、23条措施,加强对渝中区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1.加大科技投入和创新平台培育。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引进培育高端研发机构、支持承接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集聚科技创新主体。
2.发展大数据智能化。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支持应用大数据智能化赋能。
3.加大科技金融支撑。重点支持基金加大科技创新投资、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科技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支持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4.鼓励科技人才集聚。重点支持科技人才集聚、支持科技人才发展。
5.增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知识产权运用。
6.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
7.促进区域协同创新。积极融入“一区两群”协同创新,重点支持建立成渝两地科技创新联盟、支持协同开展科技创新主题活动。
8.强化科技创新保障。持续健全创新决策机制,强化政策落地机制,完善绩效管理机制。
(二)适用对象:在本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本区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三)注意事项:对符合本政策且又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同一事项或同一项目,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重点单位和重要事项,可“一事一议”给予支持,由区财政局、区科技局、相关产业部门负责解释。
三、名词解释
(一)高新技术企业:指在渝中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有关规定,成功申报的企业。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指按照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项目申报指南,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重点支持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柱产业等领域。
(三)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指支持企业应用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将企业的基础设施、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生产流程部署到互联网,利用网络便捷地开展模式创新、行业应用等服务。
(四)“一区两群”:2020年7月,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着力增强重庆主城都市区核心带动功能,着力发挥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作用,着力推动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在文旅融合发展中先行先试,加快形成结构科学、集约高效、功能互补的网络型城市空间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