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在区域内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及重大项目建设等目标任务;按照规划做好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牵头执行;区域招商投资促进和推动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制定区域楼宇经济发展规划,打造特色商务楼宇、产业园区(基地),推进重点楼宇、产业园区招商,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牵头协调和服务区域重大开发项目;区域重点企业服务、协税护税和引进企业落地前服务跟踪;调查研究区域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贯彻落实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国资管理工作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四类政府信息:(1)机构职能类信息;(2)政策法规类信息;(3)工作动态类信息;(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1)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yz.gov.cn)。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主要通过该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在手机微信中搜索“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公众号,也可扫描二维码关注)。
2、线下渠道。
政务公开专区
(1)重庆市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号星河商务大厦1楼,联系电话:023-63819808,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重庆市渝中区档案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兴路234号渝中区法检大楼15楼,联系电话:023-63905713,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3)重庆市渝中区图书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32号文图大厦4楼,联系电话:023-63921681,办公时间周一:14:00-19:00,周二至周五:9:00-19: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9:00-17:00。
3.其他渠道。
本机关在必要时通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渝中报等其他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地址:重庆总部城A区14栋1-3单元4楼(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8号);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3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收件地址:重庆总部城A区14栋1-3单元4楼(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8号);收件人: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3660729;邮政编码:400010。
3.传真申请。传真号码:023-63256337。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总部城A区14栋1-3单元4楼(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8号);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63660729(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申请人认为区政府部门、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本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通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99号5楼;联系电话:023-63765355)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申请样表)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申请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