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货不慎遗失金手链 渝中民警耐心沟通物归原主

来源:渝中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2-10-1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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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国庆假期刚过,在渝中区白象街某超市工作的张女士趁休息,端着两杯奶茶来到望龙门派出所,想要感谢民警经多番查找、沟通协调,帮自己找回了很有纪念价值的金手链。“谢谢您的好意,这是我们警察应尽的职责,以后要注意保管,可别再弄丢了!”派出所民警微笑着婉拒了。

9月30日晚上9点多,正在超市上班的张女士突然发觉原本戴在手腕上的一条金项链不翼而飞,随即向望龙门派出所报警求助。“这条纯金手链,是今年我生日时,好朋友送给我的礼物,价值4000多元,我非常喜欢很有纪念意义,平时一直都戴着。”张女士回忆,当天下午她曾在超市门外为第二天国庆节备货,手链很可能就是在搬运途中不小心掉落的。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查找工作,并调取了张女士当天活动区域的监控视频,果然发现当晚6点左右,金手链确实掉落在超市门外的人行道上。没过多久,一名穿着环卫工制服的中年女子,在清扫过程中来到该处短暂逗留,并且有弯腰捡拾东西的动作,疑似捡走了金手链。不过由于画面模糊,只能看到对方的侧面,脸上又戴着口罩,根本无法辨认身份。

民警们没有放弃,继续反复查找有价值线索,通过现场走访和视频追踪,逐渐明确了对方的身份信息,并于第二天上午联系上捡拾金手链的女子贺某(化名)。

一开始,贺某因为害怕担责,不承认捡走金手链。民警没有着急,苦口婆心地与其沟通交流,持续展开普法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步感化对方。最终,贺某主动承认,的确捡到了一条金手链,但当时不知道是谁掉的。在民警耐心劝说下,贺某同意归还手链。

“就是这根,这是我的!”金手链失而复得,张女士激动万分,拿出当初收到礼物时拍的照片,仔细比对上面的特殊花纹,确认对方捡到的,的确是自己遗失的那条。

“这条手链,对我来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丢失后非常伤心,也很自责。真是太感谢了,给你们添麻烦了,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平时佩戴时更要多加小心。”张女士频频握着民警双手,竖起大拇指点赞,对警方抱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怕麻烦,几经周折,全力帮其寻回财物大加赞赏。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平时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随身财物,以免遗失造成损失。另外,“拾金不昧”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公民法定义务,捡获他人财物,请第一时间报警,移交民警处理,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据为己有,如果价值达到一定金额,且拒不归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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