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非遗保护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重庆市渝中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经传承人申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区文旅委审定,现确定向世渝等43人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予以公布。
希望被命名的代表性传承人珍惜荣誉,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升技能水平,积极、主动、自觉地履行传承义务和责任,努力培养后继人才,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