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经企业申请、科室内部交叉审查、报分管领导等程序,现对2024年渝中区第十二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资质的材料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日。
一、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二、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4年11月2日前送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区住建委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345号兴利大厦6楼行业科
邮 编:400010 联系电话:023-63846181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2024年渝中区第十二批增项资质建筑业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类别 |
资质专业及等级 |
审查意见 |
结论 |
1 |
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
专业承包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同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