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9130200/2020-00007 发布机构 渝中区政务服务办
成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09-30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9130200/2020-00007
发布机构 渝中区政务服务办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09-30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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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是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库,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统筹协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推进全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并进行考核,逐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对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日常考核;负责指导、监管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宣传和督促落实区政府投资优惠政策以及便民利民措施,受理有关咨询与投诉;负责督导协调重大项目审批业务办理和并联审批;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等电子政务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代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下设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渝中区群众工作基层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1.负责群工系统三级服务平台对基层提交的群众反映事项进行受理、交办、督办、办理结果反馈。2.结合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建设,开展各种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3.负责群众事项转办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负责群工系统三级服务平台日常事务工作。4.负责群工系统三级服务平台各级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正处级)为渝中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综合科、业务管理科、协调督查科。

(三)单位构成

代管一个事业单位: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设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渝中区群众工作基层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由原单位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正处级)为渝中区政府派出机构,改为渝中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正处级)为渝中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434.18万元,支出总计1,434.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27万元、增长60.4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系统优化项目,电子监察二期,迁建及电子监察系统建项目及人员调资费用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40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94万元,增长62.4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系统优化项目,电子监察二期,迁建及电子监察系统建项目及人员调资费用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2.6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1.5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43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1.25万元,增长66.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系统优化项目,电子监察二期,迁建及电子监察系统建项目及人员调资费用等。其中:基本支出336.56万元,占23.48%;项目支出1,097.05万元,占76.5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98万元,下降98.19%,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照工作进度支付中心各项费用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4.1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0.27万元,增长60.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系统优化项目,电子监察解二期,迁建及电子监察系统建项目及人员调资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94万元,增长62.4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系统优化项目,电子监察期,迁建及电子监察系统建项目及人员调资费用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19万元,增长53.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系统优化项目费用;电子监察二期工程费用迁建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项目费用;追加人员及调资费用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5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1.25万元,增长66.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系统优化项目,电子监察期,迁建及电子监察系统建项目及人员调资费用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17万元,增长56.9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系统优化项目,电子监察期,迁建及电子监察系统建项目及人员调资费用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98万元,下降98.19%,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照工作进度支付中心各项费用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62万元,占63.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1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03万元,占3.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7万元,增长107.55%,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29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455.53万元,占31.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5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支付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系统优化项目,电子监察期,迁建及电子监察系统建项目及人员调资费用等。

5)住房保障支出14.14万元,占0.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16万元,增长44.35%,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2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9万元,增长98.92%,主要原因是:办事大厅日常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及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及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及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及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9万元,增长98.92%,主要原因是:大厅工作人员和大厅日常办公费用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30.97%,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万元,增长25.03%,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进行了“放管服”培训,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2%。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4个,涉及资金703.1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3888738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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