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渝中区·巫溪县“十四五”对口协同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巫溪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渝中区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巫溪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渝中区国家行政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渝中区·巫溪县“十四五”对口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渝中区·巫溪县“十四五”对口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0〕15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一区两群”区县协调发展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经双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就渝中区·巫溪县“十四五”对口协同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部署,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协同联动,注重帮扶与协同并举、“输血”与“造血”并重,充分发挥渝中区对巫溪县的辐射带动功能,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以产业协同、城乡协同、创新协同、改革协同为重点,着力强化协作意识,健全协作机制,促进两区县在资源、市场、人力、资本、生态等多领域实现全方位对接互动,助推巫溪县锻造特色产业长板、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筑牢社会民生底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动巫溪县城乡区域发展。
(二)基本原则。
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高效的组织架构和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主体、效益为导向、项目为纽带,协调社会参与,促进产业联动协作,提升帮扶协作深度与广度。
⒉坚持多方协作、互惠共赢。整合两区县的综合比较优势、资源要素,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协同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区域合作,努力实现多方面的互利互惠。
⒊坚持突出重点、项目推动。在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基础上,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抓重点、抓典型,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全面推动区域协作再上台阶。
(三)总体目标。
通过渝中·巫溪对口协同发展,使协同模式和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渝中·巫溪协同共赢的协同生态基本形成,渝中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和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巫溪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积极融入双城经济圈展现新作为。
二、重点任务
(一)携手推进产业协同。
1.联手开展招商引资。
(1)搭建招商引资合作平台。依托渝中—巫溪互联网平台,定期发布合作项目招商信息,通过事件、人物网络营销,实现网络平台推介互享,共同推介项目;组织两地招商人员及招商机构互动活动,交流招商引资各类专业知识,分享招商渠道和成果案例,实现招商队伍互帮互学。每年共同推介项目5个以上,组织招商互动活动2次以上。
(2)推进共建项目合作招商。组建协同招商专班,实现两地招商机构和人员互动交流,围绕环保建材、生物医药、现代轻纺、绿色食品等产业及产业链条拓展,策划、包装20个重点合作引资项目,每年至少举办1次两地及境外投资说明会和专题推介会,共同推介宣传。每年至少协作引进1个以上项目落地巫溪县,协作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力争达到5000万元以上。
(3)建立协同招商引资利益分享机制。渝中区协作引资落地巫溪的项目竣工投产后,除给予信息费、委托费或一次性引资奖励外,分享项目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建立以项目招商引资性质为依据的灵活分成模式,根据资源稀缺性原则,属于一次招商的,由土地提供方(巫溪)享受主要收益;属于二次招商的,则由引荐单位(渝中)享受主要收益,其比重双方协商;形成引进项目越多,受益越多,项目贡献越大,受益越大的良性循环。
2.联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1)建成巫溪“地标产品”直销示范基地。挖掘推广巫溪生态产品的品牌效应,建立马铃薯、中药材、生态畜牧、特色经果示范基地,重点打造高山蔬菜、大宁河鸡、生态鱼、中蜂、茶叶、核桃、魔芋、油菜等品牌。推动渝中区商贸企业与巫溪县种养殖企业合作,实现基地直采,产品直供,每年新增1个巫溪“地标产品”直销示范基地。
(2)多模式推动“地标产品”产销对接。有序推进“订单对接模式”、“特卖店模式”、“线上定制模式”等产销对接合作。“订单对接模式”:推进巫溪县特色地标产品企业与渝中区餐饮企业、机关单位、大型企业食堂签订订单直供协议;“特卖店模式”:对接渝中区餐饮协会,借助渝中区商圈影响,鼓励巫溪人到渝中区创业开店,共同打造渝中—巫溪特色地标产品特卖店;“线上定制模式”:包装加工巫溪县地标产品,推动巫溪县特色地标产品线上定制销售,结合渝中—巫溪特卖店,实现渝中—巫溪“市场联动、供销联动、线上线下联动”。每年推动1家重点骨干企业与巫溪县1家优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3)建立完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在主城区建立巫溪县农特产品集散中心,引导支持渝中区农副产品专业市场经营业主定向转移巫溪县,鼓励支持巫溪县企业面向渝中区及主城其他区,开发打造巫溪县农特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3.探索开展“飞地建园”。引导渝中区企业将生产环节转移至巫溪,打造“渝中总部运营+巫溪生产基地”的“飞地园区”,完善飞地项目共建共管共营机制。引导巫溪县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入驻渝中区电商产业园区,引导渝中区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佳、辐射带动性强的协同项目集中落地巫溪县渝溪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享受巫溪县相关优惠政策,每年至少引进1家企业入驻园区。
4.探索开展“景区共建”。
(1)景区合作开发。推进巫溪县与渝中区旅游开发企业合作,根据红池坝、兰英大峡谷、大宁河等景区资源特点,推进开发不同主题片区,分季节推出特色旅游项目,同时配套旅游度假区、度假酒店等旅游地产开发,实现旅游景区“生态、度假、休闲”功能集成。
(2)共同开发旅游文创产品。共同策划开发巫溪县特色旅游商品,协同引进旅游商品研发机构,在巫溪县打造旅游商品生产基地2个以上,在渝中区建设旅游商品销售中心2个以上。
(3)旅游市场资源共享互补。引导旅游企业合作开发策划“渝中都市购物游—巫溪生态休闲游”“渝中历史文化游—巫溪巫咸文化游”等共游线路,推动渝中—巫溪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两地重点景区旅游咨询中心摆放对方旅游宣传品,宣传推介对方旅游资源;每年协作举办全国和地方性旅游交易会和大型节庆活动1次,互相推介旅游品牌。渝中区居民、帮扶单位职工凭有效证件享受巫溪县景点门票免费。
(二)携手推进城乡互动。
5.协力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健全完善脱贫人口参与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支持巫溪县拓宽农特产品市场,在产品营销、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方面给予协作支持。通过企业对接、镇街部门对接,农特产品展会、扶贫专柜等形式,支持巫溪县产品销售。每年帮助巫溪县销售农特产品、文旅产品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2)加强农产品品质品牌建设。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提高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产量,打造生态绿色产品公共品牌和地标产品。巫溪县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建国家安全优质农产品产地县,提升基层监管执法和检测能力建设,到2025年,实现监管网络全覆盖、重点乡镇重点基地就地检测。对销往渝中的巫溪农特产品,加强质量安全指导和监管。
6. 协力助推实施乡村振兴。
(1)引导渝中区社会主体参与巫溪乡村振兴。建立渝中—巫溪乡村振兴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渝中区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巫溪乡村振兴志愿者行动,构建巫溪乡村振兴志愿者服务网络体系。每年至少组织1次各类志愿者参与乡村振兴调研、支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等帮扶活动。
(2)支持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围绕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通城片区及其他乡镇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7.协力筑牢社会民生底板。
(1)协同实施教育智力帮扶。推动渝中区中小学对口帮扶巫溪县中小学,采用远程教育等帮扶模式,促进渝中优势教育资源加快向巫溪县延伸,实现全覆盖。两区县互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鼓励渝中区优秀教师到巫溪县学校任教,大力推动名师工作室送教巫溪活动。每年中小学结对不少于3所,互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10名。
(2)协同实施卫生健康帮扶。推动渝中区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巫溪县医疗机构,采用管理输出、技术帮带、人员培训、设备支持、学科建设等方式,帮助提高巫溪县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两区县互派交流医务人员,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渝中区医疗技术骨干到巫溪县坐诊。渝中区帮助巫溪县培训医务人员,提升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及从业素质。每年医疗结构结对不少于2所,互派医务人员不少于10名,帮助巫溪县培训医务人员不少于20名。
(三)携手推进科技协作。
8.以农业科技为重点开展科研合作。围绕巫溪县农业科技、农旅融合等领域,结合中药材、青脆李、马铃薯、山羊、核桃等重点产业及优势产业,鼓励两地探索搭建科技平台,共同培养人才、开展技术研发、培育科技产业。帮助引进科研单位,采用校(院)企合作、委托研究开发、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巫溪县的科研协作,力争每年开展科研协作项目1个。探索建立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新发展基金等创新资源共享共用机制。
9.以推广应用为重点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支持渝中区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农业产业、卫生健康、电子商务等领域,争取引进渝中区科技人才到巫溪开展服务,推广先进技术,建设科技示范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落地巫溪。充分发挥渝中区资源优势,帮助巫溪农特产品开展营销规划和品牌打造,建立销售平台,扩宽销售渠道。
10.以专技人才为重点加强人才交流培训。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开展人才交流合作,共建共享发展平台,鼓励渝中区科研人员到巫溪县兼职和创业,渝中区专业人才依法依规在巫溪县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帮助巫溪县加强基层干部、村社致富带头人、乡村领头雁等培训培育,互派党政干部挂职锻炼。每年互相挂职交流专业技术人才3—5名,渝中区帮助巫溪培训干部人才50名以上,每年培训国有企业管理人才50人以上。
(四)携手推进市场互通。
11. 开展融资扶持协作。鼓励两区县建立共同融资机制,利用渝中区融资资信,提升巫溪县平台公司融资信用,拓宽融资渠道。用好政策性金融扶贫政策,共同争取政策性银行支持,通过创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供应链金融服务等模式获得融资支持。
12.开展市场对接协作。
(1)建立两区县产销对接机制。引导支持渝中区企业采取自建基地、基地专供、包村包销等方式,与巫溪县农产品基地、特色产业村等开展协作,支持一批巫溪高山蔬菜、特色水产、经果林等示范基地建设。每年至少组织1次两地企业产销对接活动。
(2)鼓励两区县开展产品联销。依托渝中区营销渠道、营销资源,推动巫溪县优质特色产品逐步走向全国市场。引导支持渝中区大型旅行社团与巫溪县优质景区景点对接合作,引入游客资源,开发渝中巫溪特色线路,推动巫溪县特色产品和服务进入渝中区市场。在渝中区建设“巫溪馆”,扩大巫溪文化、旅游、农特产品知名度、影响力。
13.开展劳动力资源配置协作。
(1)构建人力资源机构互通机制。加强两地人力资源市场对接,建立有效的渝中—巫溪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整合招聘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策划举办用工企业与巫溪县、渝中区人力资源的专场对接招聘会,建立“面对面”“点对点”的劳务输送形式,每年举办1次专场对接招聘会。
(2)加强剩余劳动力订单培训。结合渝中和巫溪餐饮、住宿等企业用工需求,设立职前技能实训基地,举行巫溪剩余劳动力的上岗技能培训,搭建劳动者竞技平台,合作举办专项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完善渝中区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学等政策,促进巫溪县劳动力向渝中区就业转移。每年为巫溪县提供2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培训300人次以上。
14.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试行)》,探索以森林覆盖率为指标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森林面积指标交易。开展自然资本核算,探索开展碳汇交易。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渝中巫溪“一区两群”协同发展工作,由渝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巫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统揽,两区县政府分管领导统筹,渝中区发展改革委、巫溪县商务委负责日常牵头协调工作。两区县各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推动对口协同发展日常工作。
(二)健全完善实施推进机制。每年举行1次区县党政高层互访活动,商讨年度对口协同发展工作。区县分管领导原则上半年召开1次部门联席会议,研讨和部署对口协同工作。巫溪县各部门同渝中区结对部门,每年至少举行1次工作对接会,专题研究年度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签订年度协同发展协议、制定目标任务清单,按单打表推动实施。渝中区发展改革委、巫溪县商务委负责统筹协调,每月向市发展改革委、渝中区委和区政府、巫溪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三)健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根据市上对渝中巫溪对口协同发展工作考核情况,将各部门对口协同发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部门业绩考核挂钩。加强对帮扶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帮扶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帮扶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中违纪违规进行查处。
(四)健全完善成效推介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渝中区·巫溪县协同发展成效。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总结对口协同发展工作经验,宣传对口协同发展的有效举措、主要成绩、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附件:⒈渝中区·巫溪县“十四五”对口协同发展任务分解表
⒉渝中区·巫溪县2021—2025年对口协同发展滚动项目库
附件1
渝中区·巫溪县“十四五”对口协同发展任务分解表
协同发展事项 | 具体任务 | 巫溪县牵头 责任单位 | 渝中区牵头 责任单位 |
联手开展招商引资 | 1.搭建招商引资合作平台。依托渝中—巫溪互联网平台,定期发布合作项目招商信息,通过事件、人物网络营销,实现网络平台推介互享,共同推介项目;组织两地招商人员及招商机构互动活动,交流招商引资各类专业知识,分享招商渠道和成果案例,实现招商队伍互帮互学。每年共同推介项目5个以上,组织招商互动活动2次以上。 | 县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区招商投资局 |
2.推进共建项目合作招商。组建协同招商专班,实现两地招商机构和人员互动交流,围绕环保建材、生物医药、现代轻纺、绿色食品等产业及产业链条拓展,策划、包装20个重点合作引资项目,每年至少举办1次两地及境外投资说明会和专题推介会,共同推介宣传。每年至少协作引进1个以上项目落地巫溪县,协作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力争达到5000万元以上。 | 县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区招商投资局 | |
3.建立协同招商引资利益分享机制。渝中区协作引资落地巫溪的项目竣工投产后,除给予信息费、委托费或一次性引资奖励外,分享项目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建立以项目招商引资性质为依据的灵活分成模式。 | 县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区招商投资局 | |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 4.建成巫溪“地标产品”直销示范基地。挖掘推广巫溪生态产品的品牌效应,建立马铃薯、中药材、生态畜牧、特色经果示范基地,重点打造高山蔬菜、大宁河鸡、生态鱼、中蜂、茶叶、核桃、魔芋、油菜等品牌。推动渝中区商贸企业与巫溪县种养殖企业合作,实现基地直采,产品直供。每年新增1个巫溪“地标产品”直销示范基地。 | 县农业农村委 | 区商务委 |
5.多模式推动“地标产品”产销对接。有序推进“订单对接模式”“特卖店模式”“线上定制模式”等产销对接合作。每年推动1家重点骨干企业与巫溪县1家优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 县商务委 | 区商务委 | |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 6.建立完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立主城区巫溪县农特产品集散中心,引导支持渝中区农副产品专业市场经营业主定向转移巫溪县,鼓励支持巫溪县企业面向渝中区及主城其他区,开发打造巫溪县农特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 县商务委 | 区商务委 |
探索开展“飞地建园” | 7.建立共建共管共营机制。引导渝中区企业将生产环节转移至巫溪县,打造“渝中区总部运营+巫溪县生产基地”的“飞地园区”,完善飞地项目共建共管共营机制。引导巫溪县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入驻渝中区电商产业园区,引导渝中区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佳、辐射带动性强的协同项目集中落地巫溪县渝溪电商产业园,企业享受巫溪县相关优惠政策,每年至少引进1家企业入驻飞地园区。 | 县发展改革委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区招商投资局 |
探索开展“景区共建” | 8.景区合作开发。巫溪县与渝中区大型旅游开发企业合作,根据红池坝、兰英大峡谷、大宁河等资源特点,开发不同主题片区,分季节开发特色旅游项目,同时配套旅游度假区、度假酒店等旅游地产开发,实现旅游景区“生态、度假、休闲”功能集成。 | 县文化旅游委 | 区文化旅游委 |
9.共同开发旅游文创产品。共同策划开发巫溪县特色旅游商品,协同引进旅游商品研发机构,在巫溪打造旅游商品生产基地2个以上,在渝中区建设旅游商品销售中心2个以上。 | 县文化旅游委 | 区文化旅游委 | |
10.旅游市场资源共享互补。引导旅游企业合作开发策划“渝中都市购物游—巫溪生态休闲游”、“渝中历史文化游—巫溪巫咸文化游”等共游线路,推动渝中区—巫溪县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两地重点景区旅游咨询中心摆放对方旅游宣传品,宣传推介对方旅游资源;每年协作举办全国和地方性旅游交易会和大型节庆活动1次,互相推介旅游品牌。渝中区居民、帮扶单位职工凭有效证件享受巫溪县景点门票免费。 | 县文化旅游委 | 区文化旅游委 | |
协力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11.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健全完善贫困人口参与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支持巫溪县拓宽农特产品市场,在产品营销、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方面给予协作支持。通过企业对接、镇街部门对接,农特产品展会、扶贫专柜等形式,支持巫溪县产品销售。每年帮助巫溪县销售农特产品、文旅产品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 县商务委 | 区商务委 |
协力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12.加强农产品品质品牌建设。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提高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产量,打造生态绿色产品公共品牌和地标产品。巫溪县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建国家安全优质农产品产地县,提升基层监管执法和检测能力建设,到2025年,实现监管网络全覆盖、重点乡镇重点基地就地检测。对销往渝中的巫溪农特产品,加强质量安全指导和监管。 | 县农业农村委 县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协力助推实施乡村振兴 | 13.引导渝中区社会主体参与巫溪县乡村振兴。建立渝中区—巫溪县乡村振兴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渝中区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巫溪县乡村振兴志愿者行动,构建巫溪县乡村振兴志愿者服务网络体系。每年至少组织1次各类志愿者参与乡村振兴调研、支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等帮扶活动。 | 县乡村振兴局 |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
14.支持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围绕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通城片区及其他乡镇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 县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
协力筑牢社会民生底板 | 15.协同实施教育智力帮扶。推动渝中区中小学对口帮扶巫溪县中小学,采用远程教育等帮扶模式,促进渝中优势教育资源加快向巫溪县延伸。两区县互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鼓励渝中区优秀教师到巫溪县学校任教,大力推动名师工作室送教巫溪活动。每年中小学结对不少于3所,互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10名。 | 县教委 | 区教委 |
协力筑牢社会民生底板 | 16.协同实施卫生健康帮扶。推动渝中区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巫溪县医疗机构,采用管理输出、技术帮带、人员培训、设备支持、学科建设等方式,帮助提高巫溪县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两区县互派交流医务人员,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渝中区医疗技术骨干到巫溪县坐诊。渝中区帮助巫溪县培训医务人员,提升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及从业素质。每年医疗结构结对不少于2所,互派医务人员不少于10名,帮助巫溪县培训医务人员不少于20名。 | 县卫生健康委 | 区卫生健康委 |
开展科研合作 | 17.探索建立创新资源共享共用机制。围绕巫溪县农业科技、文旅融合等领域,结合巫溪县中药材、青脆李、马铃薯、山羊、核桃等重点产业及优势产业,鼓励两地探索搭建科技平台,共同培养人才、开展技术研发、培育科技产业。帮助引进科研单位,采用校(院)企合作、委托研究开发、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巫溪县的科研协作,每年开展科研协作项目1个。探索建立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新发展基金等创新资源共享共用机制。 | 县科技局 | 区科技局 |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合作 | 18.促进科技成果落地。支持渝中区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农业产业、卫生健康、电子商务及其他领域,争取引进渝中区科技人才到巫溪开展服务,推广先进技术,建设科技示范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落地巫溪。充分发挥渝中区资源优势,帮助巫溪县农特产品开展营销规划和品牌打造,建立销售平台,扩宽销售渠道。 | 县科技局 | 区科技局 |
加强人才交流培训 | 19.加强专技人才交流培训。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开展人才交流合作,共建共享发展平台,鼓励渝中区科研人员到巫溪县兼职和创业,渝中区专业人才依法依规在巫溪县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帮助巫溪县加强基层干部、村社致富带头人、乡村领头雁等培训培育,互派党政干部挂职锻炼。每年互相挂职交流专业技术人才3—5名,渝中区帮助巫溪县培训干部人才50名以上,每年培训国有企业管理人才50人以上。 | 县委组织部 |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社保局 |
开展融资扶持协作 | 20.加强产业融资支持。鼓励两区县建立共同融资机制,利用渝中区融资资信,提升巫溪县平台公司融资信用,拓宽融资渠道。用好政策性金融扶贫政策,共同争取政策性银行支持,通过创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供应链金融服务等模式获得融资支持。 | 县财政局 | 区金融办 |
开展市场对接协作 | 21.建立两区县产销对接机制。导支持渝中区企业采取自建基地、基地专供、包村包销等方式,与巫溪县农产品基地、特色产业村等开展协作,支持巫溪县高山蔬菜、特色水产、经果林等示范基地建设。每年至少组织1次两地企业产销对接活动。 | 县商务委 | 区商务委 |
22.鼓励两区县开展产品联销。依托渝中区营销渠道、营销资源,推动巫溪县优质特色产品逐步走向全国市场。引导支持渝中区大型旅行社团与巫溪县优质景区景点对接合作,引入游客资源,开发渝中区巫溪县特色线路,推动巫溪县特色产品和服务进入渝中区市场。在渝中区建设“巫溪馆”,扩大巫溪文化、旅游、农特产品知名度、影响力。 | 县商务委 县文化旅游委 | 区商务委 区文化旅游委 | |
开展劳动力资源配置协作 | 23.构建人力资源机构互通机制。加强两地人力资源市场对接,建立有效的渝中区—巫溪县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整合招聘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策划举办用工企业与巫溪县、渝中区人力资源的专场对接招聘会,建立“面对面”“点对点”的劳务输送形式,每年举办1次专场对接招聘会。 | 县就业人才事务中心 |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
24.加强剩余劳动力订单培训。结合渝中区和巫溪县餐饮、住宿等企业用工需求,设立职前技能实训基地,举行巫溪县剩余劳动力的上岗技能培训,搭建劳动者竞技平台,合作举办专项技能大赛等活动。完善渝中区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学等政策,促进巫溪县劳动力向渝中区就业转移。每年为巫溪县提供2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培训300人次以上。 | 县就业人才事务中心 |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 |
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 25.探索开展自然资源指标交易。按照《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试行)》,探索以森林覆盖率为指标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森林面积指标交易。开展自然资本核算,探索开展碳汇交易。 | 县林业局 县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组织保障 | 26.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负责日常牵头协调工作,每月向市发展改革委、渝中区委和区政府、巫溪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 县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7.健全任务落实机制。各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推动对口协同发展日常工作。每月1号之前分别向区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委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 | 县各相关部门 | 区各相关部门 | |
组织保障 | 28.健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根据市上对渝中巫溪对口协同发展工作考核情况,将各部门对口协同发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部门业绩考核挂钩。对帮扶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监督。对帮扶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中违纪违规进行查处。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
29.健全完善成效推介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一区两群”协同发展成效。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总结对口协同发展工作经验,宣传对口协同发展的有效举措、主要成绩、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
附件2
渝中区·巫溪县2021—2025年对口协同发展滚动项目库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实施 地点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起止时间 | 业主单位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绩效目标 | 备注 | ||
总投资(万元) | 对口帮扶资金(万元) | 融资 自筹 | |||||||||
一、基础设施 | |||||||||||
1 | 红池坝移民小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红池坝社区 | 建设生态停车场10000㎡,河道整治20000㎡,生态绿化工程5000㎡,以及道路亮化工程等。 | 2021—2025 | 重庆红池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36595 | 5000 | 建成后,实现景区与原乡聚落互补,增强人气停留与旅游配套设施,丰富红池坝整体接待能力,实现区域经济增长与旅游产业发展。 | 2021年1000万,2022—2025年4000万 | |
2 | 水园商城中央商务区提升项目 | 改造 | 水园商城及周边区域 | 对水园商城中央商务区进行提档升级。 | 2022—2025 | 巫溪县薯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400 | 400 | 进一步完善水园商城中央商务区功能,提升我县商务形象 | 2022—2025年 | |
3 | 漫滩路三期夜市提升项目 | 改造 | 漫滩路三期 | 对漫滩路三期进行打造。 | 2022—2025 | 巫溪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400 | 400 | 繁荣我县夜市经济,提升美食文化品位,为我县打造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服务。 | 2022—2025年 | |
4 | 红池坝镇人居环境项目 | 改建 | 红池坝镇 | 完成892户1163栋房屋农房接盖、室内室外墙体整治,房屋边沟梳理,庭院整治等。 | 2018—2021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0118 | 1000 | 项目改造完成后,使红池坝镇龙台村、茶山村、渔沙村、金家村、和平村等892户农民的生活、生产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变,增加农民的收入,增强农民的幸福感。 | 2021年 | |
5 | 巫溪县凤凰农贸市场建设工程 | 新建 | 凤凰镇 | 本工程主要为新建农贸市场。其中,商铺建筑面积为392.08m2;厕所建筑面积为31.00 m2;售卖摊位钢结构面积为639.96 m2,主要柱距为6.00m、8.00m,结构跨度为15.32m,钢梁高度7.00m;附属工程包含挡墙、室外地坪硬化等工作内容。 | 2021—2022 | 巫溪县薯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00 | 300 | 促进商品流通,带动地方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改变凤凰镇长期以路为市,露天经营的状况,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 2021年 | |
6 | 巫溪县古路镇大泉村人行吊桥维修项目 | 改造 | 古路镇 | 对巫溪县古路镇大泉村到菱角镇新民村移民后扶人行吊桥进行维修、维护。 | 2021—2022 | 远大水电有限公司 | 15 | 15 | 惠及古路镇大泉村与菱角镇新民村、九盘村水库两岸890户、2000多人人际交往,商贸赶集、农资采购。 | 2021年 | |
7 | 菱角镇农贸市场建设 | 新建 | 菱角镇 | 新建大同社区农贸市场6500㎡,改建菱角农贸市场2100㎡。 | 2021—2022 | 菱角镇人民政府 | 120 | 120 | 解决当地农产品集中销售困难,实现农产品集约化服务;改变长期以路为市,露天经营的状况,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 2021年 | |
二、社会公共事业 | |||||||||||
8 | 县职教园区项目 | 续建 | 凤凰镇 | 党校综合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000 m2。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 | 2020—2021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550 | 1000 | 项目完成后,全县广大干部培训环境得到根本改变。 | 2021年700万,2022—2025年300万 | |
9 | 巫溪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上磺镇、文峰镇、凤凰镇、城厢镇、尖山镇 | 上磺社区、文峰镇三星村、凤凰镇石龙村、城厢镇白新社区、尖山镇百步村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框架建设、简易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 | 2021—2022 | 县委组织部 | 300 | 300 | 项目实施后,能为村民提供安全、高效、便捷办事的办公场所。 | 2021年 | |
三、产业发展 | |||||||||||
10 | 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和其他乡镇乡村振兴项目 | 新建 | 通城片区及其他乡镇 | 在通城片区及其他乡镇,围绕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2022—2025 | 各乡镇 | 9900 | 9900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 | 2022—2025年9900万 | |
11 | 电商发展资金 | 新建 | 巫溪县 | 升级改造乡镇(村)级电商站点,进行品牌培育、物流体系建设;建设县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引导渝巫协同项目落地园区;开展电商节会展宣传人才培训等活动。 | 2021—2025 | 县商务委 | 130 | 130 | 完善电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打造我县电商品牌,打响我县农产品知名度,培育电商专业人才,促进我县电商发展;推动渝中巫溪产业协同发展,引导协同项目集中落地巫溪县渝溪电商产业园。 | 2021年63万,2022—2025年67万。 | |
12 | 大泉村牧草种植园 | 新建 | 巫溪县古路镇 | 在大泉村建设牧草种植园468亩,新建排洪渠2千米,田间生产便道长3.5千米,部分主干道宽1.5米,其它宽0.8米。 | 2021—2022 | 古路镇人民政府 | 150 | 150 | 一是保护刘家沟库区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二是可养殖肉牛100头以上,村集体经济年均增收8万以上,带动劳动力就业35人,人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 2022—2025年150万 | |
13 | 峰灵冬桃分选基地 | 新建 | 峰灵镇 | 峰灵冬桃分选场所建设。 | 2022—2025 | 峰灵镇人民政府 | 150 | 150 | 建成冬桃分选基地,提升冬桃品牌和质量,进行分级销售。 | 2022—2025年150万 | |
14 | 巫溪馆 | 新建 | 渝中区 | 在十八梯建设面积700平方米巫溪县馆,设走进巫溪、非遗文化、巫文化溯源、商贸橱窗。 | 2021—2025 | 县文化旅游委 | 465 | 465 | 宣传巫溪风景名胜、非遗技艺、商贸特色物产,是赴巫游客引流的窗口。 | 2021年300万,2022—2025年165万 | |
15 | 兰英乡周家坪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项目 | 新建 | 巫溪县兰英乡兰英村周家坪 | 依托兰英天路,大力发展周家坪乡村旅游,建设停车场700平方米、观景平台120平方米、观景亭一座、旅游厕所一座、文化活动广场一个等。 | 2020—2021 | 兰英乡人民政府 | 170 | 120 | 50 | 带动兰英村集体经济发展,打造天路民宿接待中心,提高接待能力和水平;带动当地6户农家乐,促进农户增收;项目建成后,年游客接待量将达2万人次,可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0万元。 | 2021年 |
四、协同发展任务 | |||||||||||
16 | 渝中·巫溪飞地经济园区建设 | 巫溪县前进桥 | 建设渝中·巫溪飞地经济园区,引进渝中区企业入驻;建设巫溪电商产业园,引导电商企业入驻园区;建设渝中·巫溪电商孵化园,为电商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等。 | 2021—2025 | 县商务委 | 300 | 300 | 引进渝中区企业入驻,以及渝中区引进的县内外企业入驻飞地经济园区。 | 2022—2025年300万 | ||
17 | 巫溪青脆李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 | 巫溪县 | 巫溪县科技局和渝中区科技局对巫溪青脆李提质增效种植养护管理技术进行研究与推广。 | 2021—2022 | 县科技局 | 15 | 15 | 针对青脆李常见病虫害,开展病虫害发生规律调研和绿色防控技术试验,集成周年病虫害绿色防控关键技术方案并试验推广。 | 2021年 | ||
18 | 渝巫产销对接 | 渝中区、巫溪县 | 支持渝中巫溪产销对接、直销示范基地建设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 2021—2025 | 县商务委 | 300 | 300 | 通过产销对接,推动农产品销售,每年销售巫溪产品2000万元。 | 2021年80万,2022—2025年220万。 | ||
合计 | 63378 | 20065 |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1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