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2-00100 发布机构 渝中区大石化新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2-10-21 发布日期 2022-10-21 主题分类 财政奖补
体裁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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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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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渝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试行)》)。现就《扶持办法(试行)》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1号)明确,要加快形成中心城区全域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满天星”发展态势,加速实现“人气聚起来、楼宇用起来、产业兴起来”。渝中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软件产业发展系列会议安排部署,坚持产业至上、企业至上、人才至上理念,根据工作安排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出台《重庆市渝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二、制定过程

按照工作安排,20221月以来,大石化管委会牵头负责渝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制定、修订工作。管委会严格按照“务实管用、具体可行、延续开放、通俗易懂”工作思路,通过资料搜集、走访调研、部门座谈、企业交流等多种方式推进政策制定修订,累计召集、参加相关会议30余场次,征求部门、企业、专家意见建议100余条次。同时,《扶持办法(试行)》也公开挂网进行了意见建议征集,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核和完备性审核,经十三届区委第26次常委会、十四届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926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扶持办法(试行)》并实施。

三、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试行)》聚焦在市场主体、研发创新、平台支撑等关键环节和领域给予支持,着力培育形成创新驱动、协同开放、富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助力企业快速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共计15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针对市场主体壮大的支持政策。企业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关键主体,《扶持办法(试行)》提出拿出部分优质区属国企存量载体用于发展软信产业,分级分类给予优惠租金,并对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落户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同时,根据企业年度主营业务开票营收分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旨在引入一批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壮大规模,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新格局。

二是针对鼓励企业研发创新的支持政策。加强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助于企业开发新的技术和产品。《扶持办法(试行)》提出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根据企业研发投入情况,按照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软信企业自主研发、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牵头(主导)编制并完成国际、国家标准以及新获得发明专利、测评认证、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旨在鼓励企业加强研发创新,不断提升本土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市级及以上重点“名企”“名品”。

三是针对加强平台支撑的支持政策。为强化人才培育和平台支撑,推动产业生态协同集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提出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并根据运行(服务)绩效,最高给予100万元/年奖励;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人才实习实训基地,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入驻的国家级行业联盟(协会、联合会等)分支机构和市级行业联盟(协会、联合会等),根据运营绩效最高给予50万元/年奖励。

四是总则和附则。主要包括支持对象、适用范围以及生效时间等内容。《扶持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11日后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企业,可参照执行。与区级其他优惠政策内容重复或类同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文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文字解读.docx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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