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渝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作用更加彰显,渝中区相关部门引导渝中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企事业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爱好者,共同发起成立渝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渝中区民政局作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指导筹备组修改章程草案,与业务主管单位渝中区文化旅游委商议业务范围,审核成立登记材料,民政局局长马佳出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成立大会并宣读成立批复文件。
下一步,民政局将严格登记管理职责,落实“双重管理”,指导协会按照章程规定开展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承接相关政府部门的非遗文化保护项目,始终秉持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开展工作,发挥社会团体凝聚和桥梁作用,为渝中区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贡献一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