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实行集中诊断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27号)的精神,现将渝中区2020年9月下半月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特殊疾病集中体检合格名单,按体检医院分别进行公布(详见附件)。自2020年10月15日起,职工医保合格人员凭体检编号,居民医保合格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渝中区医保中心特病窗口领取特病证,原有特病证须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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