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工作开始

来源:渝中报 发布时间:2020-11-2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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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据区医保局消息,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已开始,集中缴费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

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是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等,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分两档

在缴费标准方面,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元/人·年。

不同时间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有区别。城乡居民在2020年9月至12月20日缴费,享受待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2021年1月至2月缴费,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2021年3月1日后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费后9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此外,在2021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财政补贴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因此,今年年底前参保缴费更划算。

报销比例提高

在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上,从2021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7%,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

与此同时,从2021年1月1日起,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可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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