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报废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机动车的公告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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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第1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相关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现予以公告(公告车辆明细见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即将机动车交售给重庆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处理,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相关资料。逾期,将对其机动车办理公告牌证作废业务。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咨询,咨询电话:023-63870590

达到报废标准办理公告牌证作废车辆明细

序号 车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型 品牌 颜色 注册登记日期 最近检验日期 检验有效期止 是否达三个检验周期
1 渝ADC987 G24-DF010247 LC6PCK1L9C0000380 摩托 铃木 蓝黑 2012-5-14 2014-5-14 2016-5-31
2 渝B54130 未发现 未发现 摩托

1996-12-24 2006-12-15 2007-12-31
3 渝A006D7 模糊 LSYBCAAA6BK006907 小车 金杯 白、绿 2011-4-22 2013-4-7 2015-4-30
4 赣CB1296 模糊 LFVAA11G3Y3086569 小车 捷达 2000-11-1 2016-2-4 2016-7-31
5 渝BS9283 A0350310 LHJPJK283ABE00251 摩托

2010-9-3 2016-7-25 2017-9-30
6 渝DY2201
LFPH4ABC269042095 小车 马6 2006-11-10 2017-1-18 2017-11-30
7 渝BCH818
LLCLPJ6A7BB606991 摩托

2011-7-5 2013-7-10 2015-7-31
8 渝BDZ799

三轮摩托 机动三轮车 2011-10-26 2013-9-27 2015-10-31
9 渝G8G962
LGK032K74B9L38750 小车 东风小康 军绿色 2011-11-8 2018-6-5 2018-11-30
10 渝BH5835

小车 长安
2006-9-15 2008-10-7 2010-9-30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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