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应急罚〔2024〕执3号

来源: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1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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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湖南亚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中)应急罚〔2024〕执3号

处罚类别及结果

罚款1.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6日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就安排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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