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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渝中英才”计划,对发展急需的顶尖人才及优秀创新团队,实行“一人(团队)一策”,形成薪酬激励方案。对新认定或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占比超过30%且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13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
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加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贷联动等产品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政府和银行、券商机构间合作,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发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效益,助力科技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13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
支持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上市挂牌,建立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给予3年期的重点培育。对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落实市级给予奖补最高800万元。对上市科技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的,按照再融资额0.2%给予奖补最高200万元。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13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
用好用活1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助企贷”“健康云贷”等信贷产品向科技企业倾斜,支持金融机构推出科技创新信贷产品。加快“渝中融”特色平台建设,畅通科创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再担保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13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
发挥现有总规模13亿元的环重医创新创业种子基金、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医学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撬动作用,聚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科创企业孵化、引导、培育及上市,打造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全周期投资链,引导和培育科创企业做大做强。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13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
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对投资300万元以上开发建设的线上平台项目,给予总投资额最高30%、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文化旅游、专业服务等领域企业智能化升级,对经认定开发或购置应用重点信息化产品的,以设备和软件投资额为基准,每年按投资额20%给予补贴、最高30万元,不超过3年。对经认定的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根据定期绩效评价结果每次分档奖补最高2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分支机构,对新设立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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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进入国家、市级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的,落实市级最高奖补200万元。
2.对在工业软件、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关键领域取得核心技术突破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落实市级最高奖补500万元。
3.对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工业互联网平台并被选为国家、市级项目的,落实市级最高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称号的,按上级财政奖励经费给予最高50%的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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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具有国际竞争力、产业引领力的总部型、龙头型科技企业落户,优先支持大健康、大数据、软件服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企业。对新认定或引进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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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落实市级补助政策;对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下的,区级同比例给予奖补。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对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科技创新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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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根据项目绩效情况落实市级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国拨经费3%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奖励最高10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承接国家、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并在我区落地转化的,按上级财政奖励经费20%给予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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