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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保险权益信息查询指南:
(一)12333热线电话查询:参保人拨打12333热线电话,用身份证号码及使用密码登录。
(二)登录“重庆人社”app查询:参保人员下载“重庆人社”app,注册后领取电子社保卡,进入“我要查”模块后即可查询。
(三)窗口查询:
1.参保人向经办窗口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
2.窗口审核无误后根据参保人要求查询相关信息并准确告知。
(四)自助终端查询: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渝中区社会保险局负三楼自助终端上查询参保信息。
渝中区户籍失业人员接续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提供资料如下:
户口簿、身份证、邮政银行代扣存折(卡)。
失业后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我市户籍失业职工在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我区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续保手续;也可以下载重庆人社APP按照提示自主办理。
参保单位人员增加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因新招、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15日内或单位合并后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单位需提供《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本人需签字、单位需签字盖章)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
3.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加时间为每月1—20日,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提供的表格办理人员参保业务,并将办理结果现场反馈给参保单位。
劳动维权投诉办理流程如下:
1.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身份证资料和投诉文书、被投诉单位登记信息和违法事实等相关证据材料。
2.以口头、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当自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身份和投诉内容确认,并提交被投诉单位登记信息和违法事实等相关证据材料。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补正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补正证据材料的,补正完毕之日为收到投诉之日。
4.投诉人未在指定期限内拒不确认投诉内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不予立案。
劳动维权举报办理流程如下:
1.劳动者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住所和违法事实,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2.采用书面和电子邮件举报的,应当提供书面被举报单位登记信息、违法事实等材料。
3.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实名举报人有明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4.人力资源社保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并对举报人保密。
劳动仲裁立案办理流程如下:
1.劳动者年满16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需在本区。
3.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仲裁申请书。
4.仲裁委员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终止办学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职业培训机构注销书面申请和备案登记表1份,盖章;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1份,盖章;
3.公告情况1份,盖章;
4.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决议1份,盖章;
5.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办报告;
2. 举办者情况;
3. 学校章程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有关人员名单;
4. 告知承诺书。
职业培训机构应于办学许可证到期前60日内按管理权限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到期换证的书面申请。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延续应提交材料如下:
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书面申请、办学小结、场地租赁合同、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需提交以下资料:延续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申办报告;举办者情况;学校章程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有关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