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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特殊疾病病种有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白血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焦虑症等26个病种。
一是调整了特殊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疾病救助比例从70%调整为9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特殊疾病救助比例从60%调整为80%。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特殊疾病年度救助限额从10万元调整为12万元。其他救助对象按照渝中区现有相关规定继续实施特殊疾病医疗救助。
二是确定了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我市范围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一次性就医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超过我市上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标准50%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按80%的比例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对象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3〕35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由民政部门认定。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由民政部门会同医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合理确定认定条件,目前相关文件市级部门正在制定中。我区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上述救助对象类别给予相应救助。救助对象身份自被认定后,相关信息由认定部门及时报送,区医保、区民政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为新增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添加享受待遇标识,确保及时纳入医疗救助保障。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3〕35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规定给予救助。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根据实际给予一定救助。
对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其他救助对象,按照渝中区现有相关规定继续实施医疗救助。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3〕35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制度,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升级开办企业“E 企办”功能,实现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事项“一次办结”,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 0.5 天。助推外籍投资者身份在线认证,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全程在线办理注册登记。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全面应用标准地址信息库,充实在库标准地址条目,提高地址智能比对率,推广“集群注册”模式。实现“企业名称行业库”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系统”关联互通,推出“名称行业+主营经营范围”条线化、索引式填报服务,提升申报审核效率。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使用率。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高频涉企事项中的应用,实现更多涉企办事场景“无纸化”。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扩面提质,在全区范围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增加 50%,“多证合一”事项应纳尽纳。在企业开办流程中嵌入环境许可告知性提示。推进“证照联办”集成化办理。进一步深化“证照联办”改革,在市场监管涉企经营许可领域,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和涉企许可联动办理。优化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现申请人“只跑一次”即可办结多项事宜。加强“四型四优”市场监管窗口建设,提升注册登记服务效能,切实做到让“政府放心、企业舒心、群众暖心”。
《任务清单》提出4个方面保障措施,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小组分工牵头,区级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工作闭环,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事项化、清单化打表推进。三是注重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迭代升级改革举措,从市场主体感知检验政策有效性,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做好宣传推介,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常态化宣传+重要节点专题宣传”机制,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任务清单》围绕市场准入、办理建筑许可等17个方面提出90项改革举措。
市场准入方面,着力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迭代升级开办企业网上办事平台,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办”应用场景,提高市场准入服务效能。
办理建筑许可方面,着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全流程审批服务效能。
登记财产方面,着力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深化土地出让改革。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方面,着力加快建设水电气讯“一站式”服务平台,压减接入服务时间,降低报装成本。
劳动用工方面,升级打造“智慧人社”典型应用,着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改革,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完善劳动举报投诉处理和争议解决工作机制。
获取金融服务方面,着力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运用,支持多类征信机构发展,持续推动绿色金融,规范贷款中介行为,提高贷款审批时效。
国际贸易方面,着力推动优质外贸企业享受通关便利措施,积极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做好外贸企业纾困解难和帮办服务。
纳税方面,着力精简印花税申报流程,推广运用数字化电子发票,优化纳税人纳税辅导服务,推进税费争议妥善化解。
解决商业纠纷方面,着力加快“全渝数智法院”建设,加强电子送达制度建设,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
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方面,着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加快培育更多创新型、高质量市场主体,建设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方面,着力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拓宽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
政府采购方面,着力推动实现采购、合同签署、支付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完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
招标投标方面,着力落实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市场监管方面,着力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政务服务方面,着力深化公共数据共享,推进“一件事”网上办理和“川渝通办”,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
包容普惠方面,着力围绕市场开放、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更高目标、更高标准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把渝中区建成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围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办事高效化、企业投资便利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形成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