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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入学关怀”中的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如何办理?
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在渝中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2.服务内容:①小学500元/人/学期;②初中625元/人/学期;
  3.办理时限:每学期开学初;
  4.需提供资料:①学生户籍或身份证复印件;②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证明、孤儿证明、农村建卡贫困户证明、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5.办理程序:填写《渝中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报相关街道、居委会签署意见,附所需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汇总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办理单位: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渝中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文件...
区民政局 2021-12-21
“入学关怀”中的爱心午餐资助如何办理?
爱心午餐资助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在渝中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服务内容:全额免收;
  3.办理时限:每学期开学初;
  4.需提供资料:①学生户籍或身份证复印件;②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证明、孤儿证明、农村建卡贫困户证明等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5.办理程序:填写《渝中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爱心午餐”申请表》,报相关街道、居委会签署意见,附所需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汇总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办理单位: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渝中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
区民政局 2021-12-21
“入学关怀”中的学前教育资助如何办理?
学前教育资助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在渝中区教委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
  2.服务内容: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3.办理时限:每学期开学初;
  4.需提供资料:①低保证、孤儿证明、残疾证、农村建卡贫困户证明等相关贫困证明材料;②儿童户籍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区外户籍儿童需同时提供现暂住地的居住登记证明;
  5.办理程序: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学前教育儿童资助申请表》,提供贫困证明材料。幼儿园初审、公示、汇总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办理单位: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渝中区各幼儿园。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
区民政局 2021-12-21
“出生关怀”中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如何办理?
新生儿疾病筛查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在渝中区居住3个月以上的居民,在区内各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婴儿;
  2.服务内容:免费筛查“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
  3.办理时限:婴儿出生72小时后至出院前(最迟不超过出生20天);
  4.需提供资料:母亲的身份证
  5.办理程序:助产机构采血送检;
  6.办理单位:渝中区各助产机构。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民政局 2021-12-21
“出生关怀”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如何办理?
儿童保健服务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居住在渝中区的0-3岁儿童;
  2.服务内容:在婴儿满1月、3月、6月、8月、12月、18月、24月、30月时,免费儿童保健服务;
  3.办理时限:婴儿出生后或迁入渝中区后,及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儿童健康管理手册》;
  4.需提供资料:母亲的身份证
  5.办理程序:家长按照规定“月龄”和社区医生约定时间,带婴幼儿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接受服务;
  6.办理单位: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民政局 2021-12-21
“出生关怀”中的免费健康访视服务如何办理?
免费健康访视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产后休养地在渝中区的产妇和婴儿;
  2.办理时限:产妇或婴儿出院后至满月;
  4.需提供资料:产妇在孕检和住院分娩时使用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或《母子健康手册》;
  5.办理程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入户访视;
  6.办理单位: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民政局 2021-12-21
“离世关怀”包含哪些内容?
渝中区“离世关怀”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户籍地和居住地均在渝中区的居民离世(违法犯罪原因除外)后,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前往吊唁致哀,并送200元的“离世慰问包”。
  2.户籍地在渝中区的低保、“三无”人员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离世后,在指定的殡仪场所办理丧事的,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以内的“困难群众基本治丧费补助”。
  3.实行“普通群众治丧优惠”服务。渝中区户籍居民离世后,家属可在指定的殡仪服务场所选择套餐包干殡仪服务,享受优质价廉的丧葬服务。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民政局 2021-12-21
“养老关怀”包含哪些内容?
渝中区“养老关怀”具体实施内容如下:1.开展百岁祝福看望。在老人年满100周岁生日时,由户籍地社区居委会上门看望祝贺,并赠送500元的“百岁寿星礼包”。2.对户籍地在渝中区的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老人每年发放600元;90-99周岁老人每季度发放3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500元。3.对户籍地在渝中区并于重阳节当月实际享受低保的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助养补贴”。标准为:60-79周岁老人每年发放200元;80-89周岁老人每年发放600元;90周岁以上老人每年发放1000元。4.对户籍地在渝中区的高龄或失能低保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老人每月发放200元,其中居住在渝...
区民政局 2021-12-21
“节日关怀”包含哪些内容?
坚持“送温暖”活动常态化,在每年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对低收入、低保等困难家庭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体集中开展走访慰问。
区民政局 2021-12-21
“婚育关怀”包含哪些内容?
渝中区“婚育关怀”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对在渝中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赠送100元的“新婚礼包”,并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2.男女任一方是渝中区户籍、或是在渝中区居住、或是在渝中区工作满半年以上且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每孩次可享受一次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提供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对户籍地在渝中区且有生育服务证的贫困孕产妇(享受低保人员)进行“生育救助”:一是产前保健,救助对象在孕期内完成5次产前保健后,持相关凭据给予一次性救助300元;未完成5次产前保健的,持相关凭据按60元/次给予救助;二是住院分娩,救助对象在渝中区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持相关凭...
区民政局 2021-12-21